排着齐整的队列,敲着短促的战鼓走出了堡门。
“30米!一二列穿插,举枪,放!”
那是他的团副铿锵有力的指挥。
“射击后两翼散开,后列上前!前进,前进,保卫你们的将军,保卫哈萨迪!”
“前进,射击,放!”
那是他留在堡中的两位营长。
战场的局势在眨眼之间得到逆转,苏丹卫队陷在炮与枪火的风暴中间,先前的优势有多大,现在的伤亡就有多狠。
他们的人数有一千人,米拉尼原先到城外列队的则是六百,在先手分明的压制下,火力差在最大时曾达到过994对236。
他们已经组成了密集有序的突进阵型,迈着正步,奋勇向上。
可就在这时,吊门落下来,排枪、火炮铺天盖地,把他们的阵型扯得稀烂。
德奇亚兹还没来得及重整阵形,整整九百人队列严密的米拉尼驻军便冲出城堡,像他们先前做过的那样,肆无忌惮地向他们泼洒出铅火的洪流。
卫队的战士们成片栽倒,死掉的抽搐着身体,伤重的大声地哀号。
败相在瞬间呈现!
亲近的卫士拖着痴傻的苏丹,推着断腿的元帅拼命退往稀疏的树丛。才退到半路,德奇亚兹突然看到一枚有气无力的炮弹,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懒散气质,径直砸在了队伍的正中。
“阿拉……”
轰!
……
时间倒回到十分钟前。
皮尔斯丢下书写板和笔,向着肖三妹伸出手:“肯塔基,三妹,移交砝码的时候……到了。”
肖三妹立刻把一杆早已上完膛的肯塔基步枪递到皮尔斯手上。
熟悉的触感从手心传来,皮尔斯捏住枪,端起来,木质的包着铜皮的枪托压到肩上,金属的冰冷透过脸颊,激得人头脑一清,精神一震。
皮尔斯一直不喜欢肯塔基,哪怕长大了,因为身高的问题依旧不那么喜欢。
肯塔基的枪体足有1.7米,和他站起来几乎一样高,皮尔斯总是无法在狭小的射击舱顺畅地使用它,毕竟1.3米的海事通勤就算戳上刺刀也很难达到这个长度。
这种不顺畅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
以单人单枪论,手持着肯塔基,当年的小皮尔斯需要5分钟完成一次射击,现在的亚提斯先生有纯熟的技艺傍身,需要3分钟。
而同样的状况,他使用海事通勤可以击中120米的目标5次,使用查尔维尔可以击中150米的目标3次。
可即便是这样,肯塔基依旧是不可被替代的,想要和黑胡子麾下的那个顶级猎兵对抗,肯塔基是唯一的选择……
皮尔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屏息,闭住左眼。
视野变窄了。
肯塔基的准星在窄小的视野里游移,不可见的风依托草叶、灰尘、树叶的伴舞被划出轨迹,远处是代表人影的彩色小点,距离白色最近的墨绿色就是皮尔斯的目标,巴沙尔.本.哈萨迪。
“肯塔基是唯一的。”
皮尔斯轻声说,微微抬高枪管,让准星不再对准目标,而是微微向上,再向上。
一种玄奥的名为“对”的灵感突然触动了他的神经元,皮尔斯停下手,吐出气,让肌肉记忆住这一刻的一切。
“这样的射击,黑胡子的猎兵能做到么?”
他轻轻扣下扳机,嘭!
枪焰喷出枪管,沉重的后座力像重锤似砸向肩膀,皮尔斯沉肩,侧腰,在缷力的同时丢掉长枪,臂一压就从肖三妹手上接过第二把枪。
他重新举起枪,只是这一次再没有了漫长的瞄准过程,他凭着身体的记忆把姿势恢复到三秒以前,就像时间在这一刻陷入卡顿,在小小的区间里反复重演。
嘭!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