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欧阳如烨等人,不过就是一群手无寸铁的富家少爷,怎么能和征战沙场的白宇相提并论。
哪怕白宇有些醉意,可砍杀这些人,依旧不过如砍鸡屠狗一般简单。但即便如此,依然还是爆发出了一些惨叫声。
就这样,有些事情,一旦开了头,就无法挽回。
看着一地的尸体,念着死去的小小,想着自己即将面对的命运。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都不能和晓晓在一起,可怕的是,他的晓晓死了,可欧阳家的那群王八蛋,却在欢天喜地的庆祝,天理何在?
于是,几乎是在一个瞬间,他就决定,他要让整个欧阳家都给晓晓陪葬。
而此时,刚巧,正是深夜。
趁着官府的人,还没有到场,白宇也是在第一时间撤离了酒馆。毕竟,事发突然,他虽然不曾后悔,但确实也是一时冲动,并没有细细筹谋。想来,只要官府愿意调查,破案也就是分分钟的事。
所以,想屠欧阳家的全族,就必须要快。
正所谓,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白宇孤身一人,径直潜入欧阳家,一人一匕首,毫无声响,屠戮满门,最后等官府前来报丧的时候,欧阳家,已然变成了一片火海。
做完了这些事情,白宇的酒,也早就醒了。
此刻,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人生,再不可能回到从前了,甚至还有很大可能,影响家族。
所以,鸡鸣时分,他便一个人揣着遗书,自刎于晓晓的墓碑前。
他本以为,死了就能和晓晓在一起了。可惜,也不知道是埋葬晓晓的地方风水太差,还是他选择自刎的时间不好。
就这么,忽忽悠悠的变成了鬼。
变鬼初期,他还挺兴奋的,只要天一黑,就开始四处溜达,试图寻找晓晓的踪迹。至于白父白母那,虽然伤心,但也有他时不时托梦照顾一下。
以至于老两口虽然知道儿子已经去了,但也不算完全离开他们,也让他们存了些生的希望。
可惜,不管他怎么寻找,都是不曾寻到晓晓的鬼魂。这时日一久,他也渐渐想开了,多半就是晓晓投胎去了。
反正,只要他好好修炼,等到晓晓投胎,自有重聚之时。
就这样,他边修炼,边四处逛逛,一晃就是几十年。
在这几十年里,白父白母依次故去,他呢,也顺利的修炼出了肉身。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在街上,不害怕阳光,不害怕符咒。
只是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再也没有熟悉的故人。
直到一次偶尔,他竟然发现,凤仙楼的花魁仙儿,居然和他的晓晓长得一摸一样。
说到这的时候,莫可可等人以及凑的很近了,甚至能隐约看到白宇眼底的激动。
“你们能理解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吗?我当了那么多年的孤魂野鬼,受了那么多年的孤寂,终于再次遇见她了。
虽然她不记得我,但是我仔细观察过,她的喜好,简直和晓晓一摸一样,喜欢花花草草,喜欢吃甜,不喜欢喝茶,喜欢粉蓝色,却不喜欢粉色。
我几乎可以确认,她就是晓晓的转世。”
听到这,莫可可终于忍不住,小心的插了句:“可是,人鬼殊途...”
“我不在乎,什么人鬼殊途,什么世俗眼光,门第之见,我通通不在乎。我已经等的太久了,我只想要她,只要她。
之后,我冒充外地客商,与她相遇相知,终于,她再一次爱上我。至少,我觉得她爱过我吧。
这一次,没有人可以干涉我的婚姻,我马不停蹄的给她赎身,置办院子,打算娶她过门。一切,都是我期待的样子。
可你说为什么,为什么那些富家子就是不消停呢?他们惦记晓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