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生于建隆三年夏,由皇帝刘文济代表的中央与大小宗王于崇元殿签订的新宗藩条制约法,其中有几条核心内容,比起以往是突破性的。
比如,帝国中央朝廷放弃对封国各项内政的干涉,仅保留在外交、军事、宗法上的话语权,同时朝廷也将进一步撤还南洋驻军。
比如,中枢将彻底停止对诸国无偿性的援助支持,取而代之,是各国当依宗法,每年向中央朝贡,朝廷再视情况予以回馈。
这当然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改变,但有的时候,形式主义也恰恰反应出秩序与真实。藩属,藩属,自然该回到它本来的面貌上去。
比如,向各国扩大开放通商口岸,准许各国商人到除两京之外帝国水陆可及的城市进行贸易,准许各国官方在两京设立商馆,降低商品进出关税,针对封国商船取消报关税,当然相应的,各国也允许汉地商人前往自由经商。
别看大汉对外贸易开展地如火如荼的,但在过去那套贸易规则中,是存在严重的贸易歧视的,只针对其他文明国家,也针对诸封国下属的普通商人。
长期以来,真正能在帝国――封国之间畅通无阻地经商的,要么是各国官方,要么是在两方之间都具备足够影响力的权贵。其他阶层、身份的人不是不可以,只不过要接受一定的限制与剥削,包括经商地点、经商范围以及税收。
在大汉的海关管理制度中就有一项规定,凡外来商货船,首先依船料大小缴纳一定的“报关税”之后,才能入口岸、商港贸易,其后还有驻泊、商品、交易以及其他经营性税收......
对内外大小海商来说,市舶司时代,朝廷是一只吸血鬼,海关改制之后,依旧是,只不过,吸血力度相对减轻些罢了。过去二十多年,那些西方商船为什么的越来越多选择在南洋进行贸易,除了宗教文明冲突之外,也跟帝国本土复杂的经商环境有关。
而经过此次大会,朝廷是极大放宽了对外贸经商上的限制,条条框框都合理了一些,而这些,却是南洋诸国最根本的需求。
这也是由各国所处地理环境决定的,几十年的海上贸易发展下来,对于南洋封国,尤其是那些岛国来说,似乎已经觉醒了一股社会意识:无商业,不交易,毋宁死!
同时,对于当地的土着势力来说,汉人终究是外来者,是以寡凌众的入侵者,他们也必须保持并加强与帝国本土的联系往来,这是涉及到生存根本的问题。
朝廷在这方面变得大方与通情达理,解除诸多限制,自然受到南洋诸国的欢迎与拥护,基于此,在其他方面进行相应的妥协,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而相比于南洋诸国,一些商业利益就能收买,北方的陆权封国就不那么容易摆平了,南北封国之间在国家利益的诉求上,有本质的不同。
仅仅一套让利的陆上贸易新规,并不足以满足北方封国,他们还是更适应朝廷的扶持,或者说更习惯于从帝国身上吸血,至于刘文济朝廷提出了这一套办法,在某些封王眼中,那是他们应得的。
因此,在针对北方封国的时候,刘文济的态度与手段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一味的妥协、收买是不行的,强硬的态度也是必要的。
当下前中央的权威,朝廷的实力,也不是诸国可以抗衡的,即便有些国家的翅膀,看起来也硬了。但是,帝国或许没那么容易成事,但坏其事可是轻而易举,中枢毕竟掌握着大义与法理,这些影响都不是由帝国孵化出的大小封国们能够轻易摆脱的。
当然了,如果是刘文济的皇叔们还在位,他还需更谨慎小心些,步子不敢迈大,但是老一辈的皇叔宗王们毕竟已是过去时,面对同辈之时,即便是安东王刘文渊,也无法对刘文济形成震慑。
至于安西、康居二王,都继位不久,都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