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行路上。
三万人,十万马,正在纵蹄狂奔!
陈峰骑马到底还是不如生在马背,长在马背上的草原人。
人家骑马,就像水面一舟,随着波浪起伏,看似左摇右晃,实则稳稳在水面漂荡。不管那马如何颠覆,骑兵都是随波而动,姿势潇洒飘逸,还不累!
反观陈峰,就像是,开拖拉机,坐在马背上突突突突,一起一落。
两天急行军下来,陈峰大腿两内侧,完全蹭红肿。还全靠阿古达木,帮他马鞍两边垫厚实了些,不然,早就破皮了!那滋味,啧啧啧。
所以,中途下马时饮水,喂马时,陈峰走路内弯着腿,走着罗圈步。
巴根来到陈峰面前,做好一个拔腿就跑的姿势。陈峰有点奇怪“你干嘛?”
巴根道“陈将军!恭喜你!你的鸭子步,已经练成了!”
陈峰抬腿一脚,狠狠踹出去,只是巴根逃跑的姿势都摆好了,没踢中。
赛罕牵一匹马走过来“将军,你等会儿换这匹,这马脾气顺,跑得慢一点,不怎么颠。”
其他人,一人三马四马自己牵,自己喂,帮马洗澡等。就是哲别,也会照顾一下自己的马儿。陈峰只顾骑,该换就换。有侍卫料理。这厮一下马,自己吃喝完毕,就找地方躺下休息睡觉。刚才没踢中巴根,心里不爽。嘴里叼根草,盘算着,下次,得先滑步过去再踢!
急行军,除了晚上睡觉,中途喂马吃喝,换马。骑士基本一直都在马背上。比起汉人军队的急行军,简直天壤之别,两天功夫,就前进一千多里。日行八百,那真不是夸张!
任何部队急行军,都难免有掉队。元军骑兵,也有,跑得慢的,休息时会追上来。还有意外受伤的,就自己掉头骑回去,然后很长时间,接受同部落人的嗤笑。
陈峰骑术不精,但是他不会掉队,他是,前锋领军大将。他一直在侍卫的护卫下,跑在最前面,手里也没拿其他东西,他的马背上也最干净,就他一人,连个布包裹都没有。而且,陈峰骨子里有股傲气,硬是咬牙忍着疼,所以没拖后腿。
第四日下午,大军行至一荒原处,这里有水源,地势开,前后有路,没有险处,不虞被攻击。哲别传令休息,今天在此地安营扎寨。
把斥候全部撒出去,那鹰人也放出海东青。从出征开始,鹰人就跟在哲别身边。
找到正要躺下的陈峰。哲别招呼陈峰上马,带着向导,侍卫,一干人马,继续往前跑两里,马鞭一指“陈将军,你看,那边连绵不断的就是巨石山,那山顶悬崖,叫老鹰嘴。你看上面有什么?”
陈峰抬眼一看,聚焦“有座城堡!”
哲别赞道“好眼力!不错,那是老鹰堡。从老鹰堡,到黑水城后面,只要两个时辰!反过来说,黑水城骑兵,过来老鹰堡,下来这里阻住我军去路,也只用两个多时辰。可是他们不敢来!”
哲别马鞭又一指脚下大路“从我们现在这条路绕过巨石山,绕过黑水河,到黑水城得跑一天!明早出发,明晚到达,然后后日开战!
陈峰点点头“大军进行这么久,他们早已经发现我们了,没来这里狙击我们,是因为兵力都在黑水城,围困大王子。不如放我们过去,待我军到黑水城,他们集中兵力,一举击溃我们!”
哲别点头道“出发之前,我们就预料到会是这种结果。背水一战,未必就怵了他们!我元军勇士,无往不胜!”
陈峰看看哲别“大王子和我们,合兵共有七万,敌人十四万,我们长途跋涉,大王子兵疲马倦。敌人以逸待劳,哲将军,你倒是很有信心啊!”
哲别点点头“兵无常形,骑兵作战,条件要素很多,我们的优势,马力足!作战灵活,将士勇猛!而且,骑士团和西域联军十四万人,其中还有六万左右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