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剑藏在匣中太久,未免寂寞。渴望磨砺的雄心,向往的是大漠雄奇,孤烟落日!这一路所见所闻,也只不过是交易与商谈,对于广阔天地充满豪情的人来说,又怎么能不倍感无聊呢。
大汉西域使团的二百多人中,有五十名全副武装的勇士。他们全部是来自驻扎在长乐塬上的那支黑鹰军。
这五十人,都是有主将卫青一个一个亲手挑选出来的,他们都曾经在雁门关外,与匈奴骑兵面对面的较量过。卫青很慎重,因为他知道,这次的西域之行,在元召的计划中到底占据着怎样的分量。
胆大心细,勇敢无畏,就是选人的标准。他们将担负着保护整个使团顺利归来的使命。因此,每个人的装备极其精良。长乐塬上研制出来的新式武器,长刀、短剑、软甲、护罩、九臂连环弩、小巧的腕弩、望远镜……所有人都有齐全的一套。
元召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活着回来,这些曾经随着他到过北疆塞外的勇士,都是宝贵的财富。而卫青,比元召更多了一层担心。因为,被任命为这五十人小队校尉的是霍去病。
穿上黑鹰军服的霍去病已经不再是小冰儿,她现在是英姿勃发的少年校尉。在使团的所有人中,除了早就知道她身份的张骞,没有人知道她与主将卫青的关系,也没有人知道她原是女儿身。
都是见过血的彪悍汉子,拿命与匈奴铁骑相搏过的人,派这么一个瘦弱单薄的人来当他们的头领,心中的不服气,都写在了脸上。
然而,这种不服气,并没有坚持多久。当五十条大汉都被霍去病打趴在地上的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的这位新首领,原来是小侯爷的弟子。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服从,绝对服从!不要说他是所有黑鹰军都崇敬的长乐侯的弟子了,就只凭着这一身本事,也足以让所有人心服了。
朔风苍凉,黄沙漫漫,吹裂了唇角,也催染了眉边。这些,对勇士来说,都没有人在乎。然而,无所事事地跟着使团行走,却让人心中有些烦闷。
赤火剑一直负在身后,没有出过一次鞘。走过的那些西域王国,基本上用利益都能摆得平。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此行的最后一站,大宛。
想要捉到天马的念头,是在傍晚时分,她回头看到那眼晚霞的时候,突然涌起来的。因为,看到那种壮美铺满天际时,她耳边响起曾经听师父轻轻哼过的一首小调:“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远方的人儿就要归来了,有人在家里,已经备好了酒菜……。”
第一次离开他的身边远行,怎么能不带一件礼物回去呢!天山龙马,就是送给师父最好的礼物。
不知道是草原的清霜还是思念的泪水,静静伏在长草间的少女,感到眼角有些模糊,连忙用衣袖擦干,平静下心情,瞪大眼睛仔细地观察着远处的动静。
天上的月亮已经很圆,四野空旷无边。今夜,天马会出现吗?霍去病把挽在手上的套马索使劲的攥紧了,眼睛一眨不眨。对于等待,她有的是耐心。
时间在慢慢的过去,天气渐渐寒冷起来,为了行动方便,她并没有穿厚衣服,身体有些微微的发抖。加上连日来的赶路劳乏涌上来,不由自主的眼皮开始打起架来。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似乎是有一种心灵的预感,霍去病突然睁开了眼睛。因为,她听到了一声清啸,从看不清楚的远方传来。
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功夫,一匹烈火赤红的骏马就出现在了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飞,鬃毛在月光下飞扬,其雄美的姿势,宛如从天际而来。那动人心魄的马嘶鸣声响彻夜空下,仿佛这是一个信号,又似是听到了某种命令,一片毛色各异的马群,如同海潮一般,以势不可挡的姿态从初冬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回旋往复。
伏在黑暗中的霍去病,眼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