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四章可怜的男人(1 / 3)

汉乡 孑与2 2683 字 3个月前

第一五四章可怜的男人

军中人人都盛赞卫青待部下宽厚,人人都夸奖云琅军中待遇丰厚,人人都鄙薄霍去病统军严苛,薄情。

跟着卫青的军卒们一般都能获得细心地照料,有了军功也不会担心被人贪墨。就是仆从军里的那些罪囚赘婿一类的人死伤大一些。

跟着云琅的军卒们一般都是享福的,因为卫将军属下,不论是后勤,还是装备,甚至是待遇都能高处别的军队好大一截。

唯有霍去病的属下,往往会被他操练的跟狗一样,吃着牛马食,穿着破烂的衣衫,面对最凶残的敌人,打最残酷的仗,战损率为大汉国诸军之首。

偏偏……

但凡是有一点追求的军卒,都抢着要给霍去病当属下,宁愿被霍去病虐待,也不肯去卫青军中接受照顾,更不愿意去云琅军中过好吃,好穿的幸福日子。

看似难以理解,其实只要看看这些年被封侯的都是些什么人,就很容易理解了。

云琅跟霍去病混——被封侯了。

李敢跟霍去病混——被封侯了。

谢宁跟着霍去病混——被封侯了。

赵破奴跟着霍去病混——马上就要封侯了。

至于大校尉以下的军官封赏,就更加数不胜数了。

只要是强悍一点的军卒,谁没有一个马上封侯的梦想呢?

在军中,死了算你背风,活着就该升官发财,没人想要照顾,更没人想要过安逸的日子,他们只想拿着匈奴人的脑袋跟皇帝换钱,换爵位,童叟无欺。

实实在在的军功才是真正打动人心的地方。

所以,霍去病对待部下从来就不客气,既然来的人都是目标明确之辈,找不到匈奴人,就没法子用匈奴人的脑袋换军功,白白的跑出来一趟,实在是不划算。

霍去病的本部人马就三千六百人,也就是以前的骑都尉,里面的军官都是他昔日的袍泽,军中的军卒,是从全军挑选的最精悍的将士。

卫青当初在看了这支军队之后,认为这支军队是天底下最强悍的一群亡命之徒。

皇帝审阅了这支军队之后,立刻就对霍去病说:一旦大战打完,这些人应该分散到全军,担任低级军官,如此,可以提高大汉国军队的整体实力。

至于云琅,则固执的认为,这支军队本身就是这颗星球上最强悍的军队。

其余大军在赵破奴的带领下离开了营盘,他们携带着伤兵沿着来时的路线开始回归。

霍去病,李敢,聂壹目送大军回归,至于复陆支,伊机盰则穿着汉人的铁甲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立在军伍的最前头。

身为匈奴人,只要看看头顶上的乱飞的兀鹫,他就知道哪里有他的族人。

虽然路途遥远了一些,他们还是雄心勃勃地想带着大汉的军队走一遭。

“大将军,现在我们的人少了,您觉得匈奴人会不会跑来攻击我们?”

李敢在背后还背着一个硕大的双肩包,跟他同样打扮的还有六百多人。

这些人就是骑都尉硕果仅存的老兄弟了。

聂壹对背包里的东西非常好奇,已经打探好久了,可是呢,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这些人的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每一个有背包的人都把背包看的比命还要重要。

他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些人在背负背包的时候,从不靠近火堆,哪怕被冻的瑟瑟发抖也绝不靠近。

霍去病怕水!

这些人怕火!

在军中的时间越长,聂壹就越是觉得这支军队神秘莫测。

这支军队是归副将李敢统带的,在大军中即便是立营寨,也总是独立营寨。

霍去病的帅帐永远在大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