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做客(1 / 3)

“你是谁?”

弗兰克卡索尔用沾满鲜血的手拿着电话面无表情的问道。

“这个问题并不重要,你那里是个陷阱,现在有一队全副武装的人员正在向你靠近!你需要”

弗兰克卡索尔直接挂掉了电话,扔了手机。他不喜欢藏头露尾的人,这个号码既然被人追踪到就已经不能用了。

他来到了窗前,将窗帘掀开了一个小缝向下望去,果然一大帮手持自动步枪的蒙面武装人员正在慢慢接近。

弗兰克想了想,扔掉了锤子,走向了楼下…

这伙武装人员看起来十分训练有素,快速接近别墅后又用流畅的战术队形进入了屋子。

客厅空无一人,只有一大滩血迹。领队摆了个手势,这伙武装人员迅速分成了两队开始进行搜索。

咔!

整个屋子的灯突然全部熄灭,就在他们提高警惕戒备时,一个队员惨叫了起来。

“开火!”

枪声在黑暗的别墅中不断响起,伴随着枪口发出的火光,不时响起惨叫声和骨裂声…

别墅内渐渐安静下来,浑身是血的弗兰克卡索尔步履蹒跚的离开了这里。

又过了一会儿,两辆装甲车从夜色中缓缓驶来,停在了别墅门口。

又是一队身着相同制服的武装人员从车上跳下端着自动步枪快速进入了别墅。

一个穿着作战靴皮靴的高大身影最后下了车,慢慢走进了别墅。

电闸被重新合上,别墅内又恢复了光明,现场一片狼藉,到处都是尸体和喷洒的血液。

突然,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响起。

这个高大的身影跨过了一具具尸体从地上捡起来一个沾满了血迹的手机,毫不犹豫的按了接听键。

“好吧好吧,弗兰克卡索尔,我叫大卫李伯曼,我知道是谁杀害了你的家人。我们有着共同的敌人,所以应该彼此信任。喂,你有在听吗?”

“你叫大卫李伯曼?”高大的身影冷酷的说道。

“你,你不是弗兰克,你是谁?”

“我叫比利罗素。”高大的身影有些玩味的说道“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shit!”

…………

地狱厨房。

卢克凯奇的酒吧。

这里已经不复当初冷清的样子,作为附近几条街上唯一的酒吧,已经渐渐有了人气。

尤其是在卢克凯奇揍翻了几个前来闹事的混混后,晚上过来消遣的人越来越多。

因为附近的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所以酒吧里并没有放那些格调高雅的音乐,一首jay—z的《 eirenf d 》飘荡在空气中…

我成长于布鲁克林区,现在信步于翠贝卡街

虽然和罗伯特德尼罗做了邻居,但我永远是那个嘻哈仔

我曾在哈林区贩毒,和多米尼加兄弟们厮混

比邻着百老汇的灯红酒绿,我想起那家麦记快餐店

没错这就是我的态度,因为我来自

纽约,摩天大楼堆砌筑成的梦想

现在你身处纽约,你已经无所不能

纽约街区让你浴火重生

纽约霓虹灯让你热血沸腾,

来吧,聆听纽约的声音

聆听纽约的声音……

李莫跟随着强劲的节奏摇摆着身体,挤开了几个人来到了吧台前,“哟,大块头,一杯地狱龙舌兰。”

卢克凯奇很快调好了酒放在李莫面前,“嘿,李,最近过得怎么样?”

李莫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就那样呗,有事的时候忙的像个疯子,无聊的时候感觉全世界只剩下了一个人。生活如此艰辛,总要为自己找点儿乐子。”

卢克凯奇摇摇头,没有说话,转身去招呼其他客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