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告诉她了!
记得之前魅情那个恶心的女人也是叫神医祁玉的,那是不是代表着,她是除了神医的父母以外,第一个知道他真名的人?
突然觉得好开心啊。
郑予安的情绪变化很明显,祁玉皱了皱眉,显然是不能理解她突然开心的原因。
这个名字,他很久没有提起了,只是因为,太久没有人这么叫他了。
年少成名,再加上不喜言语,冷然的性子下,知道他名字的人屈指可数,渐渐的也就没有人在意了。
“明日,我们去雪山。”
嗯?郑予安懵了,去哪里?雪山??去干嘛?现在这个时候,山顶应该还有雪,但是不科学啊,去那里干嘛?!
听她老爹说,雪山也很危险,也不能去啊!
“啊?去,去雪山做什么?”
祁玉抿唇,很大方地为郑予安答疑解惑“去采药。”
话落,他就起身,白衣纷飞,离开了房间。
好的,这次她懂了,让她自己待在屋里消化消化,然后明天跟着他一起出发的意思。
这段时间,神医都没有让她试药了,可是天天净往这种要人命的地方跑,是觉得吃药死得不够快想换个快点的办法吗?!
死她吧?
煞有其事地脑补了一出大戏,郑予安才摸了摸吃到十分饱的肚子,出门溜了一圈回来。
因为要去雪山,第二天一早,郑予安就去成衣店买了两件厚厚的衣服,还有带毛领的披风。
虽然现在没穿,拎在手里鼓鼓的一大团看起来很傻,不过好在颜值感人,郑予安也没被当成傻子。
依旧是骑马赶路,郑予安习惯了和祁玉同乘,也没有那种别扭的感觉了。
雪山在绮境之森的正南边,骑马不眠不休最快也要走五天,所以他们花了将近一周时间,才赶到雪山脚下的小镇休整。
在睡了一觉之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郑予安在小镇闲逛,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好吧其实是刚刚醒来吃得太多了,下来消食。
走着走着,突然她看到了一间店,叫做信阁。
里面摆着很多样式的信纸,瞬间吸引了郑予安的目光。
于是她就走进去了,了解了一番她才知道,原来这个地方可以写信,然后会有信鸽帮忙送信,只要说了地点,就能送到。
想着也有快两个月没见到她们了,郑予安当即决定写一封信给她们,至于能不能送到,这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作为一个现代大学生,基本的毛笔字她还是ok的,再加上记忆里的郑予安写的一手好字,所以自然是不在话下。
洋洋洒洒写了两页纸,郑予安才吹了吹还有些没干的墨迹,把信折好放进信封里递给了老板。
然后就看到老板去挑了一只大鸽子,把信用绳子穿过去,然后挂在了它的脖子上。
其实刚才写信之前郑予安还在想,这么大的信,它要怎么送,现在有答案了。
鸽子扑腾扑腾飞走了,郑予安心情大好地问“老板多少钱啊?”
那个老板笑的眼睛都弯了,伸出三根手指神神秘秘的。
“三文?额,三两?!”虽然三两有点贵,但她还是可以接受的。
不过,“是三百两。姑娘我看你穿着应该不是那种不认账的人吧?”
被三百两这个数字惊到了,郑予安踉跄了一下,才不敢置信地吼道“三百两?!你抢劫啊!难怪你店里都没人,这样做生意早晚倒闭!”
老板也不生气,他只是动了动手,就有两个打手从屋顶上跳了下来,一左一右把她围住。
害,大家都是文明人,动不动就打打杀杀多不好。
虽然这段时间武功有长进了,可是同时对付三个人还是有点悬,郑予安选择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