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蹭车(2 / 2)

决定将她的别克车也留下,连同她的车钥匙一起留给保安,她出去打出租车接阿花去。可是,保安队长依旧不肯收钥匙,也不肯放陈虹走,看他的架势,是要将陈虹连人带车一直扣留到紫色跑车的车主回来才算。

陈虹有些生气了,她和保安队长理论起来,陈虹说,违规乱停车的,是这辆紫色跑车的主人,不尽忠职守的是你们保安,你们怎么可以让人就这样把车往通道上一扔就走了?结果现在,她的车被别着出不去,陷入一身麻烦的,是她这个奉公守法的公民。

保安队长和那名保安明显受过如何处理客户投诉的专业训练,二人也不和陈虹争辩,但也坚决不放陈虹离开。陈虹眼看实在没有办法了,想了想,将电话打到了商贸中心物业部刘经理的办公室。

安胜律师事务所在商贸中心办公有多久了,这一点陈虹不大清楚,但是,陈虹十年前大学毕业入律师行,进入安胜所的时候,安胜律师所就已经在这里办公了,那时候的安胜律师所还只是租了商贸中心的七楼一层而已,现在的安胜所,已经发展壮大,连同商贸中心八楼也一起租下来了。

商贸中心物业部经理刘载厚跟安胜所的几个合伙人都很熟,逢年过节时也会到这些长租单位处看一看,了解一下客户需求,顺便检查一下消防安全等方面,陈虹作为安胜律师所合伙人,刘经理自然也是认得的。

陈虹在电话上和刘经理讲了她在车库这里蹭车的前后情况,对刘经理说,本来就是你们车库的保安未尽职守,让别人的车停在车道上阻挡了她的车辆开出,现在又还拦着她不让离开,她正要去法院开庭,法院那边有规定,原告迟到五分钟就算撤诉,如果她因此不能按时到庭,代理的案件被法院裁定为撤诉,导致她的委托人的经济损失的话,商贸中心到时候要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