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鬼夫妻”案(11)(1 / 5)

古县的县衙门口围满了围观的群众,

只因今日是吕小伟审理冉芳、冉贵拐卖人口案,

还有春花私开妓院案,

以及春花指使手下残害人命案,

以及那些变态嫖客虐杀被拐女孩案,

由于龟公焦强为了能够看见自己的心上人焦娟,

主动交代了这两年来所有的所见所闻,

吕小伟直接在春花的床下面找到了账本,

一切已经水落石出,

包括这些年春花购买了多少女孩,

有哪些女孩是因为那些变态嫖客虐杀后,

赔付了多少银钱,

还有一些年老色衰、没有新鲜感的妓女,

如何被春花卖去那些半掩门,

而且春花为了掩盖这些赃事,

如何给陈知县等官员行贿,

日期、金额记录详尽,

可谓是铁证如山,

一桩桩,一件件记录的非常清楚,

吕小伟看了一晚上,

整个账本可以算的上是字字血泪,

看的吕小伟咬牙切齿,

如果不是为了名正言顺的让这些禽兽得到报应,

吕小伟都有心提着尚方宝剑,

冲入大牢直接斩杀殆尽。

当天上午,

吕小伟鉴于此案涉及多名被拐女人的名誉,

选择了不开庭审理,

大堂之上除了一应人犯之外,

就是衙役和记录人员。

账本、尸体、被拯救的女子都是人证,

加上焦强的口供,

可以算的上是证据确凿,

吕小伟根据大圣律,

对这帮人面兽心的家伙一一作出判罚:

“冉芳、冉贵犯掠卖人口罪,按照大圣律:

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妻妾、为奴婢、为妓者,绞;

诱拐三人以上者,斩;

诱拐十人以上者,凌迟!

两人查实已经诱拐十一人,

其中有七人死于非命,

虽有举报老鸨子春花的立功行为,

但所犯之罪,

丧尽天良,

罪无可恕,

判处冉芳、冉贵凌迟之刑!”

听见最终刑罚冉芳、冉贵两人浑身颤栗,

不停求饶,

引得吕小伟又加了个咆哮公堂之罪,

掌嘴二十,

等到两人被打的满脸鲜血、口不能言后,

则是被衙役拖了下去。

其余众人早已经噤若寒蝉,

吕小伟对剩余众人开始审判:“

已查明,城外树林中发现的尸体,

具是老鸨子春花购买的被拐之人,

被春花安置在寻欢酒楼中,

满足那些兽欲的乡绅地主,

所犯十恶不赦之“不道”之罪,

圣律云:

十恶不赦之罪,不分首恶从犯,一概凌迟处死!

其中春花及手下众人六人,判凌迟之刑!

寻欢酒楼中跑堂伙计之流,

犯知情不报之罪,杖五十,流一千里,拖下去。”

除了已经了却心愿的焦强,

认命的低头不语,

其余众人听到凌迟,

皆是屁股尿流,

大声求饶,

吕小伟厌恶的看着这帮人的丑态,

不禁怒上心头:

“你们这帮禽兽,

那些被害女子可曾向你们求饶?

你们当时饶过她们吗?

居然有脸求饶,

左右,

对这些咆哮公堂之人掌嘴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