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论哥布林(还有一更)(2 / 3)

立时至少比普通人类要高一头。

熊哥布林是孤独的生物,它们偏好独自生活和猎杀甚于聚集起来组成战帮和部落,不过,几个熊哥布林一起合作的情况也不罕见,而更多的时候它们会投效附近的哥布林部落,作为侩子手和守卫发挥自己的特长。过于个人主义的熊哥布林很难想它们的近亲哥布林和大哥布林那样集结成部落甚至国家,小规模的组织让它们在杀戮和折磨其他生物时感觉更好。

人类是熊哥布林最喜欢的猎物,因为尝起来总是特别美味,同时熊哥布林还可以把受害者的手指和耳朵留下来作为战利品装饰。”仿佛一个生物学家一样,林云条条有道地将他所知道的东西说了出来。

“哦,顺便一说,熊哥布林的身高高达23米左右,一般大概有300磅”

而这些,当然不是顺口开河,也不是林云直接作弊,用他知道的东西随口说的,而是通过,自然知识检定。

全知之眼被称为全知,所以林云就理所当然地在背景上面弄成了全部知识都略微熟练,所以也就是说

而这一次,林云的自然知识检定结果是,“d20+218,成功。”所以林云才能够解释这么长的东西。

当然,要是按照描述的话,那就是塞伦特从各种各样无聊的书籍中,知道了非常多的知识,而现在,则是通过回忆以及神明的启示,从而想到了其中的详细情况。

“那么大哥布林呢。”因为林云似乎一直都在说熊哥布林的样子,所以在听了好一会还是没有听见大哥布林的精灵弓手下意识地问道。

“大哥布林的话。。说真的,那是我最不希望遇到的哥布林,因为遇到了大哥布林,也就意味着,遇到的,不是一个部落,而是一个国家的军队的感觉,而且人口众多,这两个特点让大哥布林社会对它们生活的区域来说总是十分的危险。

它们的繁衍能力极强,倒下一个马上就能填进来一个,这种能力使大哥布林从来不畏惧战争。极端好战的大哥布林吃饱了没事干就喜欢打一仗,不过大多数时候捕捉奴隶才是它们的目标,在大哥布林手中的奴隶通常痛苦而短命,并且它们总是会需要新的奴隶来替代那些死掉和被吃掉的。

和其他哥布林种族相比,大哥布林生活也许是它们中最“文明”的一个。大哥布林把熊哥布林看作是可以收买的工具,它们很适合用来执行诸如渗透和刺杀的工作。

体型更小的哥布林则被大哥布林所蔑视,虽然大哥布林认为哥布林足够坚韧不拔,但是哥布林混账的脑筋和对玩火过于执着的爱好让多数大哥布林部落无法容忍。

不过,通常大哥布林也会在自己的领地内适当的养一窝哥布林,不过分给它们的地盘肯定不是那么受用就是了。

大部分大哥布林都把自己的脑筋动到如何更快更好的打仗上。不管是制造战争机械的工程师还是搞爆破的炼金师,技术性的武器是大哥布林的最爱。

那些在战争技术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大哥布林常常被尊为英雄,在部落中享受着高级别的待遇,同理,手巧的奴隶也很重要,所以矮人定居点对大哥布林捕奴队来说价值甚高。

大哥布林对魔法力量的恐惧和偏见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特别是奥术魔法。它们的萨满常常即被部落畏惧又受到尊敬,不过无一例外的是它们的居所一定会离其他成员的巢穴远远的。虽说极少,不过大哥布林奥术师也不是闻所未闻,它们的法术被其他大哥布林蔑称为“精灵伎俩”大哥布林对魔法的不信任源于它们对精灵的恨意。”

“那个,是我孤陋寡闻吗?你说的这个众所周知,为什么我完全不知道。”面容有些僵硬,因为听着林云一大堆介绍,而有些头昏脑涨的精灵弓手举起手来问道。

“唉,你们不知道吗?”林云一副茫然的样子说道,只是。。很显然,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