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祖,你又在伺弄你的宝贝了,你这宝贝什么时候熟啊?”
一个背着帆布书包的孩童远远走来,离的还老远,就大声的喊道,秦琅听声音就知道来的是自己的五世孙秦昶,这小子跟他爹秦锐一样总是风风火火。
他身着旧金山统一的小学生棉布直身校服,这是种统一的小学生校服两侧开叉加外摆,袖口收袂、无衣缘的交领长衣。因为已经入学,所以虽才六岁,就已经把头顶两侧的头发分做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成为一个总角少年。
“又惦记着我的玉米?”
秦昶背着书包跑到秦琅身旁,在青纱帐般的玉米田畦里寻找玉米茎杆上的玉米苞。
“天祖,这须须又红了点了,是不是快熟了?”
“嗯,等到这玉米须子干枯如火燎一样状态,就熟了。你也可以剥开点叶子,瞧里面的苞叶,最里层包着玉米穗的苞叶变干黄了,也表示熟了,当然,你要是还看不准,你直接看玉米粒,变的饱满光泽了,再掐一掐,掐不动就完全成熟了。”
秦昶兴奋的赶紧寻了一个,就开始根据秦琅教的方法判断,结果须子还鲜嫩,只好又另寻一个,须子还是不到火燎一样的状态。
“你看这个!”秦琅笑着指了一个。
秦昶惦起脚尖仔细观察,“须子火燎一样了。”
“再剥开里面看看苞叶和玉米粒。”
外面的皮壳剥开,露出了里面已经变黄的内层苞叶,还有金黄的玉米粒。“哇,这个玉米的果实粒真的一粒粒的就跟玉一样漂亮啊,难怪天祖要称它为玉米呢,这东西真的是从遥远的蛮荒大陆寻回来的吗?”
“嗯,非常遥远,与我们隔着一片巨大的东海,相隔数万里之遥呢。”
“这个真的能吃吗,好吃吗?”
总角少年拿指甲掐了掐玉米粒,发现已经有些硬实了,这个已经基本成熟了。
“当然好吃。”
“那我们能摘一个吃吗?”
秦琅笑着点头,“这片玉米地里已经有不少开始成熟了,我们可以多摘几个回去尝尝。”
秦昶兴奋的开始摘玉米,秦琅帮他寻找分辨已经成熟了的玉米,秦昶则兴奋的掰下来。
一会就已经抱了满怀。
“好了,先就摘这些吧。”
远处的一群侍卫看到这场面,也只能远远看着,这片种植园子是太师的宝贝,平时是严禁闲杂人靠近的,有专门的卫队十二个时辰轮番守护,又有一群经验丰富的老农负责照料,并且还有一群人专门负责做记录,记录着这片园子里栽种的各种蛮荒大陆带回来的作物生长状况等。
每一棵作物那都是带有编号。
就是那玉米,也是每一个都编记在册,中间自然坏了一个,都要记录在册,并附注原因。
现在,魏昶摘了一堆,甚至怀里装不下,滚的满地都是。
好些人在旁边看的心痛无比。
“这个要怎么吃?”
“烤着吃煮着吃炖着吃都行,也能晒干脱粒后磨面,做成窝头或是饼,总之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食物。”
玉米这东西,据说原产自中美州的墨西哥高原上,经过印第安土著几千年的驯化培育,最后就形成了一种耐寒耐瘠耐旱又高产还生长周期短、培育管理收获加工简单,甚至耐储存,食用时加工品种多样、营养和口感不错、粮菜饲料多用途的宝贝。
据说美洲的玛雅文明,就是建立在玉米的成功之上。
印第安人把玉米带到了美洲各个角落,到处栽种,成为他们最钟爱的主食。
做为一个穿越者,秦琅一直对玉米、土豆、辣椒、西红柿、南瓜、花生、向日葵等非常喜欢,甚至还有点怀念原产自美洲的烟草。
不过美洲太过遥远,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