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们都是过来购买专辑的?”
话语,询问出来,凯恩就莫名地有些紧张,隐隐还有些期待,患得患失的情绪在胸腔里七上八下地激荡着。
“当然,否则沃尔玛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深夜在这里徘徊的吗?”
“那可说不准,也许你就为了抢那个一千九百九十九美元的液晶屏大电视呢?”
“嘿!我的品味可没有那么高,即使是为了黑五排队,我也应该抢四百九十九美元的落地家庭音响才对。”
哈哈哈!
一片哄笑。
凯恩有些云里雾里,然后旁边一个留着长长浅褐色胡子并且把山羊胡变成两根小辫子的年轻人拍了拍他的手臂,笑盈盈地说道,“没有必要理会他们,这就是一群怪胎,所以一直到现在都找不到女朋友。”
“嘿!”
“你说什么呢?”
“不要说的好像你很受欢迎一样。”
抱怨和吐槽纷纷响起,凯恩也不由自主跟着笑了起来。
山羊胡年轻人主动伸出右手,“乔什哈姆斯(joshhars)。”凯恩握住对方的右手,也完成自我介绍。
而后,这个叫做乔什的年轻人就继续解释到,“今晚的演出真的非常精彩,如果不购买专辑收藏起来的话,我肯定会后悔的。我必须说,一日国王的现场演出着实太震撼了,尤其是最后一首,难以忘怀!”
没有天花乱坠的赞叹,但发自真心的感叹却更加有力,凯恩的眼睛立刻跟着明亮起来,“你也这样觉得吗?最后一首’我的恶魔’,真的是具有摧毁大脑的能量,站在黑暗之中嘶吼呐喊的情感饱满而充沛,真正让人感同身受,罗南的掌控力和表现力太太太强悍了,当时,我的大脑就直接当机了。”
“完全正确!”
乔什也跟着亢奋起来,忍不住原地跳跃了两下,手舞足蹈、口沫飞溅地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罗南是一个天才!上帝!罗南真的是一个天才,天生就属于舞台。你看到他平时私底下的样子了吗?就是一个邻家男孩,好像是我们社区里考上哈佛大学的乖乖学生,平时根本就不参加派对也不抽烟不喝酒的样子,结果站上舞台,立刻就狂野起来,整个力量的爆发,哇哦,我是彻底被他征服了。”
说着说着? 凯恩就能够感受到乔什的雀跃和激动? 连带着他的心情也跟着飞扬起来。
夜色,渐浓? 整座城市似乎都进入了梦乡? 华盛顿终究不是纽约,时间迈过午夜之后就进入睡眠模式? 就连街道之上都看不到什么车辆来来往往,恍惚之间? 就产生一种空城的错觉。
但是? 在城市的角落里,一家沃尔玛超市门口,却聚集着一群疑似流浪汉的年轻人,没有篝火也没有毛毯? 一个个在寒冷刺骨的深夜时分瑟瑟发抖? 海阔天空、热火朝天地闲聊着,即使是寒冷也没有能够熄灭他们的热情——更为准确来说,手舞足蹈、面红耳赤的讨论似乎有着纯天然的驱寒效果。
他们就这样聚集在一起,或坐或站地围绕成为一圈,依靠着彼此互相御寒? 盘腿坐在地面上的怡然姿态,看起来就好像正在夏天的海边沙滩度假一般? 瑟瑟寒风之中,还能够品味出一丝享受的意境。
一直到东方的幽蓝露出鱼肚白? 浅金色的太阳撕扯开严严实实的夜幕,世界缓缓明亮起来? 热情也似乎依旧没有消退。
这是一个无比漫长的夜晚? 欣赏一场热血沸腾的演唱会、参与一场近距离的后门见面会、经历一场狂热歌迷的座谈会? 从精神到疲惫再重新精神起来,通宵达旦的狂欢和喧闹似乎经历了多次过山车,仍然没有感受到精疲力竭,没有困意也没有倦怠,仿佛还可以再战八百回合,反而是越来越精神。
就好像“爱在黎明破晓前”三部曲的故事一样,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