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抱着肉乎乎的膝盖,潘小雨已经在病床上发了半个小时的呆了。
哦,不对,她现在叫岳歌,今年六岁,刚上小学一年级。
这半个小时里她努力地回想着自己昏睡前都发生了什么,除了最后留在脑海中的林鹤和秦皓月慌乱的脸,其余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不停地往她脑子里塞。
也不能说是莫名其妙,因为这些都是现在的她——岳歌的记忆。
盯着岳歌还没有褪去婴儿肥的小手半天,潘小雨终于接受了自己重生到一个小孩子身体里的事实。只是她现在还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这是哪一年。
小孩子还没有那么强的年月概念,在年仅六岁的岳歌的记忆里,除了爸爸妈妈就是幼儿园的小伙伴。而这记忆中的父母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她醒了许久也不见他们出现。
突然,走廊上一阵嘈杂。有人在哭,有人在跑,最清楚的莫过于一声接一声的“医生医生”叫喊声。
反正闲着无聊,岳歌使劲儿伸着两条小肉腿,一只手撑着床沿,举着另一只上着夹板的手,“呲溜”一下从病床上梭下来。刚走到病房门口就看到四五个人一起朝一个病房涌去。随即又被门里的护士赶了出来。
那个病房的距离不算近,岳歌只探着一个小小的脑袋也看不太清楚。几个人从病房出来,又争先恐后地把脸贴到门上的玻璃上,嘴里隐约念叨着不知道是“鱼还是宇”。
不知怎么,岳歌总觉得那门口的几张脸有些脸熟。
“现在的女孩一个比一个皮,比男孩还不省心。”
“是啊,那么高的地方也敢跳。不知道这孩子伤的重不重。”
“你就别瞎操心了,没听见护士说嘛,这女孩的父母都在这医院工作,医生肯定上心得很。”
“嗯。不知道歌儿醒了没,今早叫的那一声可把我吓了一大跳。”
随着声音越来越近,岳歌看到一男一女两张明明很陌生但心里却觉得十分熟悉的脸。
“歌儿,你怎么下来了。什么时候醒的。”
男的打开门刚好看见还站在门后的岳歌,连忙蹲下把她抱了起来。
“还疼不疼啊?”女的话还没说完两个眼眶子就瀑布似的不停往下掉眼泪。
“不疼了。我想去床上休息。”
实在不习惯刚来到这里就被一个陌生男人抱着,虽然这个男人身上有股如大山般可靠和心安的气息。
这种气息很熟悉,也让人觉得很温暖。
在岳歌还是潘小雨的时候,从小就被她的父母捧在手里长大。一方面是因为潘小雨从小就着实可爱,人见人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的父母都是宁市的名医。在这个行当里但凡有一点名头,每天就有忙不完的工作。经常回到家刚把米淘好,一个电话就又给叫到医院去了。在潘小雨的记忆里,她在林鹤家一年吃过的饭,可能比到她死的时候在家吃得都多。
所以两口子总觉得亏欠潘小雨,除了大是大非的事情,什么也都由着她的性子。这也让潘小雨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除了在比她大两岁的林鹤面前,她走到哪儿都要充一充老大。
想想自己从前二十多年不怕死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其实死得也不算冤。
一觉醒已经是下午六点过,吃完妈妈准备的晚饭,趁着她去洗碗的空档,岳歌决定在医院的走廊上逛逛。
毕竟小孩子,从来就没有能够闲住的时候。
一出病房门,她就鬼使神差地朝上午分外热闹的那个病房走去。
病房门半掩着,透过一掌宽的缝隙,她看到里面的陈设布置要比自己的那间病房好得多。
不愧是“皇亲国戚”啊。
“小雨,你快点吃,吃完我还要给你讲题呢。”
嘿,真是巧了,里面那女孩居然也叫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