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再漫长,总归是有终点的。
三天两夜之后,一座简陋的村寨出现在了山坳之中。
其实这个山坳距离外面的平原也不是很远,之所以花费了那么多时间,主要是因为需要携带战利品、俘虏,以及受伤的鼬。
另外还有一个次要原因是,殷人的马匹并不适合走这样的山路。
马,中古时期人类最重要的伙伴。
在西班牙殖民者征服阿兹特克、印加等帝国的过程中,火枪其实只是一个次要的方面。
几百个白人殖民者就能征服六百万人的印加帝国,当然不是一个子弹一个子弹打出来的。
首功应该属于以天花为代表的旧大陆瘟疫。
其次是殖民头子皮萨罗的无耻欺骗。
接着,便是马匹了。
金属长剑和火枪的因素都得往后稍稍。
令人唏嘘的是,美洲是始祖马的发源地,但在一万多年前,美洲的马属动物全部灭绝了。
有可能是美洲的马比较原始,适应不了一万年前冰河时代的气候突变。
也有可能是来到美洲的东亚先民们把马吃光了……
这事吧……
众所周知,作为华夏的远亲,印第安人的饮食文化其实也是相当发达的……
总之不管怎么说,当白人殖民者踏上美洲土地的时候,当地人对于这些强盗的高头大马无可奈何。
骑着马匹的盔甲骑士,这是手持棍棒石矛的美洲人无法匹敌的可怕敌人。
不过印第安人虽然落后,但身为黄种人,智商这一块是没有太大短板的。
他们很快就学会了马匹的饲养。
只是这些从欧洲传来的盎格鲁·阿拉伯马,并不适合山地活动。
因此鹰和她的族人,一路上花费了更多的时间。
……
印第安部落有定居的,也有游牧的。
鹰所在的部落是内兹佩尔斯部落联盟中的一支,当然,这是白人取的名字。
他们自己称呼自己为高山上的云雾。
比起那些游牧部落,这里的建筑要稍微正规一些,但仅此而已了。
由于没有专门的牢狱,朱富贵等人被放在了中央广场上,由战士轮流看管。
朱富贵发现,时不时的,有殷人妇女带着孩子过来围观,而大人们也在小声交流着什么。
根据房子的数量,朱富贵粗略估计,算上老幼,这个部落的人口应该在五百左右。
这个规模比预想中要少。
按照朱富贵的想法,他们既然敢派出两百多个战士袭击白人的矿场,那么起码也得是个数千人的大部落。
否则万一铁路公司不惜一切代价报复,几百个人根本没法抵挡。
……
中午的时候,朱富贵忍不住朝四周探望。
华工们作为俘虏,伙食肯定是很差的。
不过这几天少女总是会单独给朱富贵准备一份还算丰盛的食物。
在克拉霉素和丰富的营养的共同作用下,朱富贵的伤势好的很快。
望了好一会儿,朱富贵露出了笑容。
在远处,那个熟悉的身影捧着陶罐过来了。
古人常说一饭之恩,朱富贵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报答她。
小商品专区里的玻璃珠,她应该会喜欢。
这不是朱富贵抠门,实在是创业阶段,钱得精打细算。
就在朱富贵挑选礼物的时候,少女已经走近了。
“吃吧,这次加了盐。”
“好的,多谢。”
朱富贵抬起头,接过陶罐,然后愣住了。
“怎么?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少女皱起眉头,用手搓了搓脸颊。
“没有,只是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