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带着妹妹逛青楼
这样的一首诗,别说是让一个高高在上的神女倾心。
便是随便找来一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也不会看上刘彦昌写的这首诗,更别说是委身下嫁给对方了。
而且……
在《宝莲灯》之中,杨婵因动了凡心,私自与凡人相恋被发现了之后,也被关押在了华山之下。
刘彦昌呢?
按理说他作为一个书生,哪怕是要照顾沉香,分身乏术,无法上京赶考,好歹也去应聘个教书先生的工作,然而刘彦昌在三圣母走了之后,竟然是靠着糊灯笼为生……
这简直是,废材一个!
简而言之,杨婵与刘彦昌的故事。
其实就是一个不谙世事,有点眼瞎的白富美,看上了一个没啥本事,只会写几句歪诗的年轻书生,花痴病发作,嫁给对方的事情。
若非还有一个沉香比较争气,拜师学艺,最后劈山救母,成功救出了自己母亲,一家团聚。
只怕这个故事,也难以成为经典,流传下来。
“二哥,二哥?”
见叶晨一副极为怪异且陌生的目光看着自己,杨婵也是心头一颤。
她听闻自己的二哥出关,便来到灌江口看望杨戬,却不想对方才闭关了短短一年时间,看向自己的眼神,竟然宛若陌生人。
这种眼神,让杨婵感到一阵没来由的心慌。
“是婵儿啊。”
不知是不是脑海之中的记忆影响,哪怕叶晨心中对杨婵再不感冒,也是露出了一丝和煦之色。
“二哥。”
而这瞬间的改变,也是让杨婵暗自松了口气。
只当是自己的哥哥闭关时间太长,一时间脑袋混沌了,才会用那种眼神看着自己。
殊不知……
此刻的杨戬,却是在考虑,要不要把这个便宜妹妹软禁在灌江口,放在自己眼皮底下看着。
否则万一哪天三圣母趁着自己一不留神,弄出个刘沉香来。
那叶晨可真是要忍不住说句麻麦皮了。
他又不是杨戬那个妹控抖M,自己妹妹跟凡人苟合,自己一边忍痛将触犯了天条的妹妹关押在华山,一边又当爹又当妈的,照顾自己的外甥,还暗中帮助对方劈山救母。
到头来,不但没有得到半句感谢,反而落得一身骂名。
“哎,何苦来哉!”
想到这,叶晨也是叹了口气,默默地感叹道。
“二哥,你这是打算外出?”
见到叶晨一副整装待发的模样,杨婵也是眼前一亮,丝毫没有觉察到自己这个便宜哥哥的想法,一手拉着叶晨的衣袖,摇晃道:“好二哥,带我一起去好不好啊,你闭关的这段时间里,我都是一直在华山待着,快无聊死了!”
“也好,跟我来吧。”
见到杨婵仿佛小狗一样,在自己面前撒娇,叶晨心中也是涌起一股淡淡的温情,点头道:“不过要记得,这一路上要老老实实的听话,否则下次……”
“嗯嗯。”
见叶晨点头,杨婵不管三七二十一,当即答应了下来。
兄妹二人一同出发,既没有什么仪仗,也没有让梅山六圣跟随,仅是带上了哮天犬。
这头哮天犬,自然是杨戬的宠物,跟随他征战多年。
二者之间的感情,甚至要杨婵这个在华山当着自己的三圣母,只是时不时来一趟灌江口的亲妹妹还要亲近几分。
“汪汪,汪汪——”
对于杨婵,哮天犬也是颇为尊敬,毕竟它也明白这是自家主人的妹妹。
这一路上。
两人一狗驾着祥云,四处游山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