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紧张的江明成,江小冲他笑了笑,安抚道。
“放心,别紧张,一切有我呢!”
“你别说话,程黑着脸就可以了!”
江明成点了点头,眼睛里还是有点慌张。
这时,江小踮起脚尖,从她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东西。
是的,江小还带着她的背包,把衣服鸡蛋什么拿出来,背包也不鼓了,看起来还行。
江小的这个背包不是那些流行的,粉粉嫩嫩有着卡通人物的背包,这是一个耐磨的,迷彩色背包,看着像是部队背的那种。
这是江明成传给江小的,用了这么多年,还好得很,一点都没有被岁月磋磨过。
如今被江明成单肩背着。
江小看着高大的江明成,摸着下巴点了点头。
江明成低下肩膀,想把背包拿给江小,却被江小拒绝了,从中拿出了一个墨镜就让江明成从新把包背上。
把黑乎乎的墨镜递给了江明成,江明成有些懵,不知道江小的意思,他看着这个墨镜,觉得有些眼熟。
是了,这不是他留在家里焊东西用的墨镜吗?
此刻被擦拭得干干净净的,原本之前留下的一些刮痕现在都没了,江明成不由用手摸了摸。
然后手指变黑了。
江小连忙阻止江明成继续祸害墨镜的举动,“这是我用签字笔涂黑了的,你别摸!”
不然掉漆了!
江明成:“……”
“你把这个墨镜带出来做什么?”江明成满是不解。
江小接过了眼睛,让江明成弯下腰,把这墨镜给他戴上了,然后江小走远看了看江明成此刻的模样,不由的拍了一下手掌。
妙啊!
原本邋遢颓废的江明成,此刻被江小收拾干净了。
他的头发剃成了又短又利落的寸头,身上穿着一件江小带出来的白色衬衫。
谁能想到江明成的压箱底里,居然还有一件衬衫呢!
穿上衬衫之后,江明成并没有变得儒雅起来,反而因为坚毅的五官,黝黑的皮肤,变得格外的奇怪。
衬衫下的肌肉鼓起来,把衣服撑起,常年干活形成的肱二头肌特别显眼。
再戴上一只造型简单的黑色墨镜,沉着脸,一言不发的,看起来格外不好惹的模样。
妥妥像是一个西装暴徒!
江小忍不住给自己点了一个赞,简直是太妙了!
这样一来,江明成看着就不像是农民工的样子。
反倒更像是一个从部队出来的保镖,一点都不好惹的模样。
在加上她也给自己打扮了。
因为网上新买的衣服没有到,所以江小她从旧衣服里挑挑拣拣找了一件看起来并没有那么破那么旧的T恤,穿上一件黑色短袖,再加上一条高腰牛仔裤,把衣角塞进了牛仔裤里面。
看起来像是做旧款式的牛仔裤围着她窄窄的腰,头发高高竖起了一个马尾,脸上再带着点拽拽的表情。
江小把自己当成是走秀的模特,身上这套衣服就是高定款,这样就一点都不尴尬了。
只不过鞋子有点不好办,江小没一双好鞋的。
好在刚刚来之前,江小就在省城里遇到一家断码清厂的鞋店,换了一双鞋,现在破旧的旧鞋子就在背包里呢。
江小看了看脚下一双擦得噌噌发亮的黑皮鞋,不由的扬起了下巴。
此刻,她就是街上最靓的一个崽!
就这样,两人走进了这座高楼大厦。
三点钟,绝对是打工人最无聊的地方,大厅的前台张着嘴,又打了一个哈欠。
然后一只手敲了敲她的柜台,她疑惑的抬起眼就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看起来一点都不好惹的男人,吓得她嘴里的哈欠立刻变成咳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