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很筋道,吃起来很爽口,汤也很鲜美;
这意味着苟莫离还带了不少香料,准备得很是充分。
“主上,煸黄豆咱是真没带,不过有些腌生姜,您来点儿?”
王爷点了点头。
苟莫离拿出一个小布袋,里面包着几块腌生姜。
郑凡也没需要切,用筷子夹起一块送到嘴边咬了一口,剩下的继续放面碗里。
苟莫离自己捏了一颗蒜,咬了一半,
道;
“其实,主上先前说的话,狗子是懂的。”
“哦?”
郑凡一边喝着汤一边给出了点回应。
“雪原上还好一些,那地儿环境恶劣,人不抱团不争取牧场,很难熬得过寒冬,相较而言,聚居在天断山脉里的那些生熟野人,就好过了不少。
吃,也是很难吃得饱的,但但凡想点辙,学一学山里的野兽到处寻摸点儿东西勉强充充饥,真叫天不应叫地无门的想饿死,也挺难。
穿,肯定也是穿不暖的,但哪怕抱点枯枝,寻一处小洞穴,身上没什么病肚子里也有点儿吃食时,想冻死,怕也不容易。
山里的日子,真的比雪原上要舒坦许多。
而且他们距离晋地很近,一些熟野人的生活习惯,已经和晋人很相似了。
但以前的赫连家闻人家他们,有事儿没事儿的,就喜欢进天断山脉里去捕猎野人,要么是单纯地杀戮,以他们的首级作为夸耀军功武勇的战利品,要么就是抓为奴仆,变卖出去以此牟利。
当年,狗子我在那里时,也曾很是不解过。
明明山里的野人真的不少,这边一个部落那边一个部落的,而且他们的日子比雪原上的同族,要舒服太多,雪原上,每过一个冬天都得冻死一大片的人。
可他们居然就放着这般好的日子,依旧过得任人宰割的生活。
他们哪怕奴颜婢膝于晋人,依旧不会被晋人当作人,可他们偏偏又不敢去反抗。
我就纳闷了,
为什么就不反抗呢?”
正在吃面的郑凡停下了动作,怎么着狗子的这个类比,有点把自己比作那啥的意思?
狗子则沉浸在自己的叙述之中:
“一开始,我是怒其不争,真的是废物,一群废物啊,正是因为这样子的废物实在是太多了,我野人数百年来,只能蜷缩在极寒塞外角落里苟延残喘。
再之后,狗子我开始准备做事了。
然后,
渐渐的,
我就明白了。
在北封郡当辅兵偷学镇北军兵法军阵时,那日子过得很枯燥也很苦,很多个晚上,狗子我都是抱着那只绣花鞋入睡的。
其实,郡主那会儿还小呢,小姑娘一个,还没长大,狗子我念念不忘的,是她吧,但也不是她,只是一个念想。
人在过着那种日子时,总得给自己寻摸点儿什么东西往身上盖盖;
不是为了驱寒,只是想要那种被保护的感觉。
那会儿,狗子我经常做着一个梦,梦里,狗子我被镇北侯爷看重了,他将郡主许配给了我,然后我尽心竭力地做好镇北侯府的女婿,甚至,还帮老丈人抢下了燕国的皇位,嘿嘿嘿。”
苟莫离又咬了一口蒜,用手背擦了擦眼角。
“什么圣族复兴大业,什么带领圣族再度归还故土,在做那个梦时,就一文不值了,甚至有一种他娘的能有多远就将它踹多远的烦躁。
从北封郡回来,又继续到处走走看看了几年,再回到雪原,开始着手建立属于自己的事业。
累,是真的累,有些人蠢得跟头猪一样,你还得继续和他勾肩搭背,不指望他能看在同族面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