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娘曾给郑凡和所有魔王都织了一件金丝软猬甲,这次出城前,郑凡将阿铭和梁程身上穿的金丝软猬甲都要了过来,穿在了自己身上。
樊力和薛三的郑凡没要,
因为一个太大,一个太小。
随即,穿上甲胄,骑着马,就着午时的阳光,郑凡眯着眼,默默地享受着。
越是紧张刺激的环境,就越是贪图这种片刻的安详温暖;
而这种舒适窝待久了,就又开始去想要寻求外面的刺激;
钓鱼的贫苦老头儿和钓鱼的富家翁,看似两个人在做着一样的事儿,欣赏着一样的景色,但因为人心境的不同,对周围环境的反馈,自然也就不同。
这边,郑将军正矫情着呢,
那边,
在其身后,剑圣骑马而来,身上所着,乃寻常甲胄,手里扛着一杆黑龙旗帜,只不过这旗杆内部,嵌着龙渊。
其实,对于剑圣本人而言,穿燕人的甲胄扛燕人的旗,倒是没什么过多的抵触;
一来,他曾在盛乐城当了几个月的守城卒,甲胄也都穿习惯了,就是这黑龙旗帜,看久后也就没一开始那般刺眼了。
二来,剑圣本身就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只要你拿大义去压他,他肯定就范。
这个套路,郑将军已经玩儿出经验来了。
你想葬送掉这次入晋的所有野人么?
你想让雪原五十年都无法恢复生息么?
你想为惨死在野人屠刀下的晋民报仇么?
那就拿起这面旗帜,
跟着我,
出城吧。
可能,在外人看来,晋国剑圣,是高不可攀的恐怖存在,但对于郑将军而言,他最喜欢和这种人交朋友。
二人碰了头,时辰也快到了。
郑将军伸手摸了摸被晒得有些发烫的甲胄,问道:
“有把握么?”
“得看多近了。”剑圣说道。
“要多近?”
“一百步,我有三成把握,五十步,我有六成把握,十步之内,我就有九成把握。”
“就没有十成把握?”
“如果那位野人数万大军的统帅,其实力和你一样的话,可以。”
“哥,你这样说话会容易没朋友的。”
说着,
郑凡还从马鞍袋里取出了一块白色的长布。
“这是什么?”剑圣问道。
“哈达,象征着吉祥如意,在我老家面对尊贵的客人和远道而来的朋友时,得献上这个;待会儿,我要为我的好安达,献上我的祝福。”
这样,距离也就拉近了。
郑将军的准备工作,那是相当地细致。
“燕地,有这种传统?”
“我们村儿独有的。”
“原来如此。”
“我会尽量帮你拉近和对方主将的距离,但你也得注意对方那里的执旗手,估计也不是普通人。”
“我知道,但,影响不大。”
这就是自信,属于剑圣的自信。
四大剑客,李良申身在军旅,身为总兵的他,其实更擅长的是指挥打仗杀人,楚国造剑师没人见他出过手,实力有多少水分谁也不清楚。
当世两个最擅长用剑杀人的,当属剑圣和乾国的百里剑。
而百里剑的妹妹是乾皇的贴身银甲卫,百里剑本人,更是被赵家奉为座上宾。
剑圣如果愿意,也能分分钟成为大燕的顶级供奉,这么一个绝世高手,此时就在自己身边,愿意听自己的命令行事,郑凡觉得,自己像是开了挂一样。
那啥,既然挂的有效期还在,那就赶紧爽爽。
“上次夜袭成功,我们争取了三天的时间,这次如果能把对方主将斩杀了,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