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禁足(1 / 2)

另一边,约翰听完老摩根的话,发现自己这次好像真的玩得有点大,但玩都玩了,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退缩那就是怂包,所以坚决不能退缩,必须迎难而上,哪怕前面是南墙就算用头撞,也要撞出一条路来。

“父亲,改革司法制度并不是要消弱司法实力,动摇司法地位,我的目的是消减掉一些机构,让臃肿的司法部门变得精简、高效,以应对日益增加的犯罪率,减少政府在司法上的庞大开支,配合执法部门高效应对接下来的治安整顿。”

“你消减司法机构不是消减人家的实力吗?”老摩根一副我才不信,别想蒙我的模样看着约翰。

“父亲!消减只是为了精简,不是为了消弱实力,美国的法院分为联邦和州法院两大系统,管辖权限错综复杂,上诉程序繁复,每年耗费大量的财政,比如一名死刑犯在市法院被判死刑,他可以从市上诉法院一直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从判刑到执行需要数十年时间,很多死刑犯最后根本就等不到执行就老死在监狱里,而政府在他身上需要耗费一百多万美元,为这样的人耗费如此巨额的金钱值得吗?这些钱完全够一个美国人吃吃喝喝一辈子了,而导致这样的结果就是错综复杂的法院体系,繁复的上诉程序,所以才让这些人抓住了空子,成为这些人的保护伞,最后死刑自然不能震慑罪犯。”

“那你想怎么办?”老摩根承认约翰说的是事实,但这个问题涉及到联邦和州的利益,不好解决,如果处理,一方必定受到损失。

“我的办法是消减掉联邦法院在各市、县、州设立的法院……。”

“这肯定不行,你这不是消弱联邦司法的实力吗?”

约翰刚起了头,老摩根就毫不留情的反对。

“父亲,你听我说完行吗?我都没说完你就反对,你这个反对毫无依据,我取消联邦法院并不是消弱司法的势力,而是加强……加强。”

“行,你接着说,我看你能说出什么道理来。”

“联邦法院取消在各市、县、州设立的法院,各州成立镇区、市、州三级法院,所有发生在本州的刑事、民事、外籍人士案件均有本州法院负责审理,执行三审终审制,镇区一审,不服判决者可上诉市中院,对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到州高院,州高院审判结果,视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可在上诉,但判处死刑者,州高院必须将案件交给联邦最高院复核,经过复核才能执行。

而三级法院执行双重领导体制,具体业务归上级同类部门管理,行政关系归当地政府管理,

也就是初级法院归中级法院管理,中级法院归州高级法院管理,州高级法院归联邦高级法院管理,联邦最高法院负责管理全国法院业务,各州、市、区镇政府管理法院行政关系,大家互不干涉,专人管专事。

这样一来既能消减掉庞大的司法机构,减少繁复的司法程序,也能更好的明确双方责任。”

约翰这一招其实就是将法院一分为二,联邦法院管事,各级政府管人,双方的利益依旧保持,但却精简了臃肿的机构。

而老摩根听完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平日那些什么联邦法院、上诉法院、市中院、巡回法院、州高院的,搞得眼花缭乱,大家都不知道去哪打官司,现在只设立三级法院,这样一来大家就清楚了,联邦和州之间也不会因为案件的问题天天吵架,以后大家都统一在三级法院打官司,简单明了,但是还有一件事必须要解决。

“联邦法院取消在各地设立的法院,转而管理各地的地区法院,那各地区法院的行政费用谁出?”联邦法院的行政费用是联邦政府出,地区法院的行政费用是各地区政府出,现在大家统一,联邦法院管业务,地方政府管人事,这费用不能全让地方政府出吧!这不合理。

“法院行政费用各地方政府与联邦政府各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