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抢你,就能抢的多容易。”
“……”安意心下一懔。
“你不要觉得,这就很残忍。”
陆灵蹊瞥了他一眼,“事实上,在修仙界当劫修的,除非实在杀不动了,正常都会杀人灭口。”
“……”安意的牙齿一磨。
他出身安国将军府,父亲叛国,将军府差点就被抄家了。
为了让将军府重新站稳在京城,为了爷爷奶奶和娘,他十二岁就拿着枪,随军四处绞杀水匪和土匪。
不管是水匪还是土匪,都以打劫、绑票为生,他们大都穷凶极恶,稍为手软,就不是他们死,而是他死了。
遇到这样的人,多杀一个,可能就是救一个家。
安意觉得,修仙界的劫修,也都该死。
他心中战意勃发,恰在此时,一道突破云层的阳光,正好照在他身上,‘嗡’的一声,认主后,不知道跑哪去的长枪,突然之间出现在他的手上。
这这?
安意抓着枪一愣之后,好像看到了无数虚影,那虚影正在拿着一把跟他手上差不多的长枪,刺、挑、挽、撩、断……
招招凶狠,招招一往无前。
陆灵蹊在第一时间发现他的不对,轻轻停下遁光,看着追着他们的白、杏、金三色都属于金的灵光,围着安意想要进入,不由一笑。
捡到宝了。
虽然徒弟还不知道按照功法把进入筋脉的灵气搬到丹田,运行周天,可是,这场顿悟,在不知不觉间却会改变他的身体素质,不独独作用于丹田、筋脉,还会作用于骨胳、血肉,甚至皮肤中。
等到他真正开始修行的时候,在很多事上,一定事半功倍。
哎呀!
天生就是当她徒弟的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