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假行僧(2 / 3)

你说你小时候家里没电视,肯定也不认识我,我叫唐俭,演员。”

“别那么谦虚啊唐影帝。”

乐云眼睛一亮,和唐俭握手:“我现在经常会有戏,有机会合作。”

宁雨汐用手肘撞了撞乐云:“很贵的,专门拍艺术片。”

“艺术片?”乐云:“艺术片也可以赚钱,不会亏的。”

唐俭:“我倒是看过你的《古惑仔》,除了导向性不好之外,电影本身至少是八分以上的作品,新人首作能到这个程度的,只有每一代导演中最出名那几位。”

其他人听到唐俭的评价,顿时对乐云高看几分。

新人新作,能被专拍艺术片的影帝说好的,那应该是真的好。

现场没看过古惑仔的,都萌生了去看看的想法。

唐俭:“最近在拍什么电影?”

“你们年轻人比较有朝气,肯定不会拍一部休一年。”

乐云:“我最近正在拍电视剧,应该说是情景喜剧,等这拍完了,才会着手新电影制作。”

“估计到时候会同时启动两部片子。”

“喜剧?”唐俭点了点头:“喜剧的确是相对容易出头的选择,看好你,等到了横城我去你公司看看。”

乐云去逛后台时,他们就有聊过了,所以知道乐云把公司开在了横城。

一般娱乐公司不是燕京就是魔都,直接开在影视城的公司,铁定是要经常出作品的。

乐云:“欢迎欢迎,小萌,你记一下,到时候安排。”

除了这几个人,现场还有一个乐队,坐的距离一群人都很远。

乐队中,几个人正在闷头讨论。

“老沈,那《光阴的故事》还有星盛哥之前排练的歌,就是那个乐云写的。”

主唱沈焘抬起头:“摇滚天才,可惜生错了时代。”

“不是啊老沈,谁说摇滚一定死了,他能写得出一首两首,就能写出第三首第四首。”

“他不是开娱乐公司的吗,直接去问问他要不要人。”

沈焘犹豫了一下:“这么问,很奇怪吧?”

“不奇怪,老沈,你赶紧去。”

沈焘最终起身,走到了乐云面前:“乐云你好,我是沈焘,荒野乐队的第三任主唱。”

乐云和沈焘握手:“你好,你的歌我听过《小湖之春》。”

沈焘尴尬:“那是第二任主唱华新时代的代表作。”

乐云的确是亲自听过《小湖之春》而不是前身的记忆。

当时开始写摇滚的时候,乐云就选过摇滚巅峰时代的乐队的歌来听。

荒野乐队当年算是一流摇滚乐队。

不过摇滚流行的时代,一流乐队何其多?

现在任然没解散的,没几个。

没换主唱的,更是没有。

听到沈焘说《小湖之春》是第二任主唱的代表曲,乐云知道闹乌龙了。

如果这歌版权还在荒野乐队手里,他肯定不会这么说。

“你好你好!”

沈焘:“乐云,听说你建了一家娱乐公司,会经营唱片业务吗?”

“当然!”乐云:“我在公司专门建了十个录音棚,都是用的最好的设备,不久之后就会开业。”

沈焘眼睛一亮:“那,你们还签人吗?”

沈焘补充:“我是说我们整个荒野乐队,如果只是我的话,不愁签约公司。”

乐云思索了一下:“的确缺人……”

沈焘:“如果乐云你亲自写歌,那我们就加入大地娱乐,C级签约都无所谓。”

乐云思索了一下:“你们好歹也曾经是一流乐队,要签约肯定给你们A签。”

“不过,我要感受到你们的实力。”

“放心!”沈焘:“晚上,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