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三十六计
剑痴,是敌人。一个招揽天子门生的人,自然不会站在皇帝那一边。
萧权不像古人那么一根筋,俗话说,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敌人同理,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只要在某一刻,剑痴和萧权站在一起,那么剑痴就是他短暂的朋友。
方才剑痴一来,就说要招揽他。
萧权十分不愿意,他一心选了皇帝的阵营,在大魏,即使其他势力再庞大,那也不如皇帝根正苗红。
可是,剑痴十分大方,把一匹汗血宝马送到他的面前。
萧权眼睛一亮,哟,第一回遇到这么大方的古人,今天运气真是不错。
现代的汗血宝马是奢侈品,没个一百万起步,压根养不起。
在古代,更是奢侈品。方才萧权买一匹马,才五十两,听剑痴说,这汗血宝马一万两,还是训练得极好的战马,堪称无价之宝!
剑痴真是比买诗的诗痴大方多了,萧权很满意,二话不说,道:“王爷,那我就跟你吧。”
剑痴的奴仆大惊,秦府姑爷这般随意?既已经接受了诗痴的招揽,为何还答应了剑痴?这行为,就好像一女侍二夫,为人所不齿。
“叫剑痴。”剑痴十分不满,除了奴仆叫他王爷,有本事有身份的人,是叫他剑痴。
“剑痴。”萧权内心狂笑,痴,真是痴。一个名头而已,却给堂堂一个王爷如此之大的满足感。
“这就对了。”萧权这么识相,剑痴很满意,叫奴仆拿出了三四只烤鸡,就着现有的火热了热,他追萧权追了这么远,饥肠辘辘。
吃着吃着,剑痴忽然想起什么事:“诗痴那边,你不用担心,我会亲自和他说你来我这了。”
“担心什么?我和诗痴不认识。”萧权咬着一块鸡腿,满嘴流油,滋滋冒油,大口吃肉感觉实在美妙。
在场知情的人差点站不稳。
剑痴一怔:“他花了六万两招揽你,你岂会不知?”
“哦!”萧权恍然大悟:“买我诗的人是他啊,这又怎么样呢?我和他不熟,不去他那里,你不用去和他说什么。”
又怎么样......
怎......么......样?
不受人招揽,你敢一首诗收人六万两?
剑痴差点背过气去,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届的会元有点不走寻常路啊。可看萧权大大咧咧的样子,他也不像在撒谎。
“你速速把六万两还回去。”剑痴虽然执意和诗痴抢人,可两人毕竟是兄弟,只要萧权把钱还了,他再和诗痴说两句,诗痴应该也就放人了。
“花光了。”
“什么?”剑痴一个激灵,丢掉手里的鸡腿猛地站了起来,不可思议地吼道:“你拿到六万两才多少天,你怎么比我还能花?六万两!那可是六万两!”
剑痴为人豪爽,说话用吼,命令靠喝,萧权耳膜都在震动。
“钱就是用来花的,不知不觉就花完了。那可怎么办?”萧权眨了眨眼睛,叹了一口气:“方才你说,我只能跟你们其中一个。钱我已经花完了,哎......”
他无比“可惜”地叹了一口气:“你的汗血宝马,我只能还你了。我与你,真是有缘无分呐!”
“你!”剑痴带过这么多人,从来没有人像萧权这么随意:“你怎么说不跟就不跟?”
“剑痴请息怒,我总不能得罪诗痴!对不?我怕死。”萧权眉头一皱,十分文弱的样子。
剑痴一跺脚,气哄哄地吼道:“那六万两......我替你还!”
“王爷......”奴仆欲哭无泪,却不敢劝阻。六万两,是一笔巨款啊!这是让萧权下了迷魂汤了吗?
白起惊讶地长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