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六章 冲撞(2 / 4)

顽贼 夺鹿侯 4205 字 4个月前

点。

并非异域风情,罗斯人熟悉蒙古人的风格、铠甲、文字,但最古怪的地方也就在这儿了。

那种介于直弯之间的刀,和蒙古人相似的军旗,类似蒙古泡钉甲的铠甲,甚至铠甲里那些肤色与蒙古人相同的士兵,都让他疯了般地产生认知错乱。

刀型非常熟悉,但绝对没见过;军旗样子相同,却认不出上面的‘画";铠甲好像一样,却又明显不属于他见过的任何蒙古势力。

就连士兵,士兵跟蒙古人肤色相同、蓄着大胡须,但面部骨骼并不像蒙古人的面骨显得过分强壮,眉眼五官更加方正,就好像来自另一个异域世界。就好像一个人,明明近在眼前,浑身上下的熟悉感扑面而来,定睛一看又无比陌生。

这种感觉很吓人,恐怖谷效应直接拉满。

修改认知般的军队简直不可直视!

好在,那帮人似乎无意于登陆剿灭他们,舰队只是在左岸像旋风般放出火箭,又留下两条船,就转头去了右岸。

留下那两艘船没登陆,只是在离岸边百十步的河上游曳,像下蛋一样丢下两条小舢板,把一箱箱军火放到舢板上,又装回到大船上,最后用绳索悬吊着两门小炮和弹药,运到岸边。

刘承祖本来是想让这两条船往岸边运点火箭、飞礞炮之类的,但掌管大船的百总想了想,左岸的友军都是楚琥尔的士兵,他们也不会用火器啊。

别火箭再覆盖自己人、飞礞炮在手里就炸了。

所以干脆运两门炮算了。

刘承祖的主要注意力还是集中在右岸的托木斯克城。

这条元帅府史上最长航线,把这位天山大将军走得窝了一肚子火。

就这么说吧,他戍边当管队开始,在带兵这件事上,一直很有自信。

别管是带一个小队,还是一个大队,亦或一司一营的马步军,从未感觉到有多棘手。

但他没率领过水师,这他妈的在江上航行,可比带兵穿越荒漠难多了。

舰队在沙洲搁浅三次,船只相撞七回,士兵落水得捞、船舰搁浅得拽,撞在一块还得想办法拉开。

关键是陆师那种如臂使指的指挥感没了。

先头船队打出旗语,前方有沙洲。

交替传达到旗舰到,就变成前方有敌舰。

刘承祖座舰里的水手奋力蹬船,一个猛子就扎在沙洲上了。

也就是鄂毕河流域没有能跟他们打水战的对手,否则这支看起来非常强大且庞大的舰队说没就没。

好在,他们最终还是成功抵达托木斯克。

船队到来时,托木斯克的攻防战正陷入胶着。

在这场城堡攻防战中,周日强无法为前线任何帮助,而塔贲等吉尔吉斯首领则只有丰富的攻城失败经验。

所以前线真正的指挥官是百总王进忠。

问题是王进忠也没攻过城,他是总兵王承恩的庄户家丁出身,从小就跟着操练,学了一身弓马技艺。

论武艺,很早就能选进虎贲营,自然是军中翘楚,但他的作战经验并不丰富,一共只打过四场仗。

头一次上阵是在山丹县打入寇套虏,第二次上阵则是去陕北追击流贼,第三次上阵是跟着王承恩打刘承宗,第四次上阵则是跟着刘承宗打卫拉特联军。

满打满算,这是第五战。

就别说指挥攻城了,他就连被指挥攻城的经验都没有。

因此尽管器械齐备,王进忠的战术也简陋到了骨子里,只顾着偏攻一面。

攻城军队倒是借着火箭覆盖,把两座箭塔

之间木栅后的敌军击退,又将冲车运至墙下,甚至非常顺利地凿开木栅,打出缺口。

但在激烈的拼杀中,吉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