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以后更是,不管你们认还是不认,这都是事实!”
“……”荷兰使者听得目瞪口呆,就感觉明国人太蛮横无理,以至于他都一下说不出话来。
荷兰人和明国成缔结两次合约,一次是和明朝福建巡抚南居益,还有一次,就是吃了郑芝龙的大亏。
这两次的合约,其实都是地方上和荷兰人私自约定,压根没到朝廷的。在朝廷那边,地方上上报就和击退海盗一个事件。
因此,这样的合约,自然没有法律约束力。
本来双方还约定了要互市,也默认了荷兰人东遁东番。但是,真要认真的说,也没说承认东番是荷兰人的领地。
而对荷兰人这边来说,他们来东番的时候,这里只有海盗、土著、倭寇等等,就是没有明国官府。因此,按照他们殖民者的一贯做法,这里就是无主之地,是他们发现的,自然是他们的领土了。
可如今,明国竟然又宣布,这里是明国领土,这让荷兰使者感觉到一种奇耻大辱:因为明国人的这种做法,不就是他们以往以拳头为尊的做法么?
和以前不同的是,如今他们不是殖民者的那一方,而是被欺压得土著那一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