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过去了,就这样吧,再见!”挂断了电话。
这女人一愣,还以为会将电话那头的女生邀过来,结果却没有。有点儿出乎意料之外啊,不过不来就不来吧,也没什么。
也点了一根烟之后,朝着步行街里面走去了。
人就在步行街的闪烁着霓虹灯却又显得很空旷的街道上走着,被灯光拉长了影子,然后交织在所有灯光照射出来的阴影中。
那边一个坐在房间里看书的女人,将手机放下来,硬是愣了半晌,还没有回过情绪。那辆保时捷好久没有见到过了。
那个人好像也好久没有见到过了。
第一次见面还是在酒吧里呢。
但是印象最深的一次却不是在酒吧,也不是在酒店,而是在大街上。那一次自己从酒吧出来,和他站在大街上,看万家灯火。
那天晚上,他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一只手夹着烟,指着城市里的灯火,很装逼的对着自己说着话:“每个人都想在这里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普通人的油盐柴米,有钱人的灯红酒绿,有梦想人的似锦前途,还有你这样的小资情怀。”
这才是最深刻的一个晚上。
那天自己拧着高跟鞋,赤着脚,情不自禁的挑着探戈在街道上游弋,在路人看来自己就是个神经病,但是在自己看来,确实一种解放。
侯平安的电话早就打不通了。他好像换了号码。
但是从那天晚上开始,她就很少去酒吧了。
长期混迹在酒吧里的女人,不去酒吧钓凯子了,会干什么?她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那就是写歌。
然后在小视频呢网站上传自己唱自己的歌的视频。
她原本就是音乐天才,只不过……她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茫了。尽管写的歌在别人看起来不怎么样,甚至被人批为垃圾。但是她一直在坚持着。
想到了前尘往事,洛亮茹忍不住一笑。
拿起笔,在纸上写下一句句歌词:夜里的灯火,你手指头的烟;高跟鞋的放纵,我醉酒的探戈往前;我敬你脸上的放荡,你搂住我心头的迷茫;带上面具吧,蝙蝠侠附体,我要消灭你,你是小丑的身体谁在心里;戴上面具吧,蝙蝠侠附体,我只能存在于夜里。
你是小丑的身体谁在心里,我只能存在于夜里,飞奔在夜里……
一边写,一边反复的哼唱着,手指头轻轻的敲着桌面。
笃笃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