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哥!”袁忠留是从善如流。他不愿意废话,但是并不是情商低。
“哈哈,好好!”罗本初对这个称呼似乎很满意。
又过了几分钟,潘建军来了,他停好车,一见侯平安和罗本初,就大笑,快步上前,一一握手,除了握手,还一个一个的抱了一下。连袁忠留都没有放过。
“老侯,有件喜事,待会儿吃饭的时候和你说。”
“我能猜得到!”罗本初就笑。
“老罗,我知道你神通广大,但是保密啊,我要在老侯面前显摆显摆的。”潘建军拍了一下罗本初,让他别漏了口风。
侯平安也就不猜了。
“哎呀,小袁,我在桃花县都能听到你的大名了。厉害啊,不愧是老侯带出来的兄弟。以后也就是我兄弟了啊!”
“潘哥!”袁忠留立即就说了一句。
话虽然不多,但是却句句都能够让人心情舒畅。袁忠留其实人很聪明,知道该怎么做。只是在侯平安面前没有必要装的那么虚伪,倒是本色待人。
再等了一会儿,才是吴泽生过来了。
吴泽生将车停好了,一下车就看到餐馆门口,这么人都等着自己,都还是有头有脸的人,特别是还有自己的大哥。
心里很感动,眼圈儿都有些红了。
他平常嘴巴是会捧,但是自己大哥这么大身份的人,为了自己转成等在这里,而且还有这么多都等着,心里感动之下,恨不过的立即能够为侯平安赴死。
“大哥,罗局、潘大队,袁哥……这……这……我……”
一向平常口齿伶俐的吴泽生都有些口吃了,说不出话来了。
“哎呀,小吴,你可就见外了,刚才我们都说了,你和小袁都是老侯的兄弟,那自然也是我们的兄弟啊!”潘健军大笑,“别叫我潘大队了,叫潘哥!”
“哎呀,潘哥,对对对!”
吴泽生嘿嘿的笑,然后又对着罗本初。
“那我就厚着脸皮喊你罗哥了啊!”
“哈哈,我正有这个意思呢,走走走,莪们先进去!”罗本初就吆喝一声,一行人就进了餐馆里的包厢了。
上菜上酒,几个都是兄弟,喝酒随意,不拼,能喝多少就喝多少。不过今儿个都比较高兴,所以都多喝了一点。
“各位兄弟,我这忽然想唱歌了!”侯平安说道,“也不我们唱一个……”
“好,来一个!我给你打节奏!”罗本初拿着筷子就敲桌子。
侯平安扯着嗓子就开始唱:“夜里的灯火,你手指头的烟;高跟鞋的放纵,我醉酒的探戈往前;我敬你脸上的放荡,你搂住我心头的迷茫;带上面具吧,蝙蝠侠附体,我要消灭你,你是小丑的身体谁在心里;戴上面具吧,蝙蝠侠附体,我只能存在于夜里。你是小丑的身体谁在心里,我只能存在于夜里……”
“好,好!”潘建军就拍手,“这是咱们常陵市本土的歌手唱的,现在是火遍全网啊,没想到你也会啊!”
“你也会?”侯平安反问。
“哈哈,会哼两句!”潘建军大笑,“我是从来没想过,我们常陵市还能出一个大网红的,这多少年没出明星了。”
“是啊,是啊!”罗本初也感叹,“可惜我都想见一见。”
“来来,我们再来一遍啊。”侯平安大声的说了一声,扯开喉咙就喊,“夜里的灯火,你手指头的烟;高跟鞋的放纵,我醉酒的探戈往前……”
罗本初和潘建军都跟着哼唱,而吴泽生唱的声音更大,他最小,也最喜欢接触这些新歌,所以他唱的比侯平安更标准。
也更加的放纵。
“笃笃笃”有人敲门,但是这帮人有点嗨,都没听到。
唱着唱着,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