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即贵,就是学习成绩特别好,要不然自己也不会同意对方来警署参观了。
现在看来,枪被学校里一些无法无天的学生拿走了,这些富二代的小鬼,因为还没有经过社会的毒打,又被父母宠爱,养成了不可一世的性格。
要不然,成年人有谁敢在警署偷枪,还是署长的枪,这不是捅马蜂窝吗!
虽然猜到枪是被爱丁堡学生拿走,但派谁拿回来就让黄炳耀挠头了。
从成功率和速度来看,雷卫东最合适,以他的水平,黄炳耀相信最多三天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枪拿回来。
只是雷卫东去了内地不说,他还是警署的副署长,这点事让雷卫东出马,黄炳耀实在开不了口。
马军、李鹰、朱华标这些人,优秀是优秀,办起案来不怕死敢打敢冲的都是猛将,让他们去学校,黄炳耀有些不放心,万一伤了几个学生。
以爱丁堡那些学生的家庭情况,闹起来的话,不仅助理处长会丢,署长的位置都可能保不住。
以胡教官为首的霸王花倒是合适,都是女生不说不说,还能打,很适合到学校办案。
但是爱丁堡的学生到警署参观的时候,黄炳耀可是听说,霸王花的警员被学生围了里三层外三成,全都暴露了,加上爱丁堡又是男校,也不适合她们。
看来只能从外边找人了。
想想,黄炳耀拿起了电话。
“老曹,是我,老黄呀,你这家伙在哪,有事麻烦你!”黄炳耀。
“还能再那,署长,我在酒吧卧底呢。”曹达华的声音传了过来。
“在酒吧卧底,我看你是在里面泡妞吧,拿公家的钱做私人的事。”黄炳耀撇撇嘴,对曹达华的话一百个不相信。
“老曹,我知道你心里有怨气,也知道卧底这一行不好干,更别说你这样一干就是七八年,从响当当的湾仔之虎变成湾仔之虫。
但你也知道我没有办法,当初冲击廉政公署,说好了是做戏做样子,谁让你这么勇猛,冲在第一位不说,还打人,打的还是鬼佬,廉署的一把手。
当时是威风,事后就倒霉了,能让保住你身上这张皮我已经费了大力气,要不然你连卧底都没法做,乖乖回家修地球去。”
“当时年轻,看到大家都往上冲,我脑筋一热就跟着冲了上去,谁能想到他们都不讲义气。
冲的时候快,真到动手的时候,全都缩在一边,只会砸东西,我要是不表现表现,怎么能显示我们警察的威力。”
曹达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署长,我知道你的难处,不过,现在都过去七八年了,那些鬼佬也都退了,你就把我调回去吧,卧底我实在不想干了。
这些年我搭档死的也太多了,和我一批几十个人现在就剩下一个人,我怕再晚一点,我连给他们上香的机会都没有了。”
“所以你就从湾仔之虎变成湾仔之虫,这三年你跟了好几个案子,全都一事无成不说,还花了好几十万,要不是觉得你委屈,早就让你回家吃自己了。”
黄炳耀的声音高了三倍,“给你个案子,警署有把枪丢了,怀疑是爱丁堡的学生偷走了,你给我找回来,成功的话就让给你回来。”
“让我回来,署长你没忽悠我把。”曹达华有些不相信。
三年之后再三年,然后又三年,自己早就打消回去念头了。
“我忽悠你做什么,马上我就要去西九龙警署当指挥官,不在湾仔呆了还让你当卧底做什么,就当临走的时候给兄弟们做件事,让你回来,不过能不能在警署呆下去我可就不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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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署长。”听到黄炳耀不是蒙自己,真的让自己回去,曹达华精神来了。
“署长,能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