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
路易看了下林肯高中的板凳。
板凳的末位,15岁的刘雨晴正坐在那。
他是旅美一期年纪最小的球员,也是邓士模最看好的孩子,目前长到了191,而且,去年刚来到林肯高中的时候,就和胡卫冬同时被调进一队。
林肯高中是纽约高中篮球界的强校,刘雨晴来到美国的时候,是从高一,也就是九年级开始读的。九年级能进林肯高中的一队,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他具有打nba的潜质。
按照林肯高中教练的说法,刘雨晴之所以不是首发,有三个原因,他的身体还比较单薄,191在高中打小前锋都够了,但他的对抗只能打二号位。林肯高中的二三号位都是核心球员,所以挤掉他们谁都不合适。最后便是他的沟通能力了。
他在场上几乎不沟通,闷头打球。
即便如此,刘雨晴在上赛季也场均得到6分。
可以说,这三人都有光明的职业篮球前景。
至于他们的对手,同样不一般。
莫洛伊高中的王牌是全美第一后卫肯尼·安德森,14岁的时候就登上报纸头条的天才少年。
而且,他的声势比德保罗大学的罗德·斯特里克兰要强得多。
他被认为是贾巴尔之后,纽约地区出产的最好的球员。连续三年都入选全美最佳阵容,明年不出意外也会入选。
在此之前,纽约州已经出产了超过250个nba球员,敢说他是贾巴尔之后最好的,可想而知当地人有多看好他。
不过,路易有不同看法。
首先他不认识安德森,光这个就足够他看扁对方的后续发展了。
一个大概率是90年代选秀进联盟,正常发展的话应该在90年代末20世纪初达到巅峰的球员,他却不认识,不是c是什么?
而且,纽约确实盛产天才控卫。
但你必须加个适当的形容词,他们盛产的是脑子有问题的天才后卫。
安德森这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脑子没问题的那种。
“路教练,我可以坐在你身边吗?”
一个年轻的白人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路易没架子,点头说:“请便。”
之后,对方向路易介绍了下自己。
他叫戴夫·奥多姆,目前在弗吉尼亚担任助教,平时主要帮球队招募高中生。
哦...弗吉尼亚?
那不就是桑普森的学校吗?路易认识特里·霍兰德。
但霍兰德不喜欢他,或者说,他非常敌视路易。
“霍兰德教练还好吗?”路易问。
奥多姆笑道:“挺好的,我经常从他口中听到你的名字,但多数都带着你肯定不想深入了解的脏话。”
“可以理解。”
1980年,路易从弗吉尼亚大学偷走了桑普森。
现在看,路易当年所做的事,完完全全改变了联盟的格局。
此时的桑普森已经是历史前20级别的球员,在1984年的总决赛上确立了联盟第一中锋的位置,还在1985年总决赛上大发神威,拿下fvp并成为了联盟第二人,此后一直统治到今天。
如果他留在弗吉尼亚大学打满四年,会如何呢?
就凭路易穿越过来的时候对桑普森的名字感到费解,就可以断定,桑普森陨落了。
因此,弗吉尼亚大学和特兰德在路易眼里,和乔治城大学以及约翰·汤普森之流没什么区别。
误人子弟的废物点心,早死早超生吧。
比赛开始之后,安德森果然在外线打出统治力。
他的持球能力,那手丝滑的运球,让路易看见了未来后卫们的影子。
handcheckg时代,终结脚踝是罕见的,远不像后han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