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偶像对偶像(2 / 3)

娱乐圈幕后大神 咏火 3366 字 2022-09-29

最近老王的日子过得可不那么痛快。

徐英鹏虽然不能在影视界明目张胆搞针对了。他就在游戏方面下手。

虽说我们公司在游戏方面有根基,但因为我懒散,老王对卡牌的执着,所以我们的游戏开发便主要在单机或者是卡牌手游上。

王明后对卡牌游戏有种莫名的执着。

从“三国杀”到“狼人杀”,昆特牌之类,都是他的最爱。打牌,是他的天然乐趣。

可如今,徐英鹏那边有其他人介入。

他们收购了一家公司。

从规模大小上,比咱们还大上一点。老王说,这是没事找事!

因为我们公司用实践证明,人数越多,支出的工资就越多,公司也就越难经营。一个公司要想发展起来,除去人数以外,还需要更好的分配。

可他们公司人数就是比我们多。

它不仅人数比我们多,而且规模也比我们大,同时运行的游戏项目也比我们多。

总体算下来,我们公司同时进行制作的游戏也就保持在五到六个制作组,而他们却是我们两倍之多,足足有十二个游戏制作组。

“如果他们的老总不是个富二代的话,这种情况不等他们收回成本,就坐等亏钱了!”王明后吐槽道。

“明秋投钱了。”我说。

“……”

“他也是个富二代!”我说。

明秋的排场绝对比王明后大。

老王对此非常不满,按他的话来说,他自家老爸比对方有钱多了,可钱是不会落在他手中。

“冲我哥那智商,我爸钱落他最骚,那些资产一定岌岌可危!”老王说。

可没用!

毕竟现代社会也不能搞玄武门之变!

再者说了,对方也不是针对咱们的版块。

徐英鹏要搞电子竞技!

我其实对这方面没什么想法,电子竞技这行,是靠着政府才起来的。它跟体育一般,水太深了,赚钱容易,但出事也容易。

井底醯鸡不可取,我的想法,如果能搞出像剑网三或者最终幻想14那般的开放类游戏,就足够了。

老王的想法很简单。

搞手游。

去他的电子竞技!

我们两人都如此说。

但实际上,我是真不在乎;老王还是很眼馋,还是那老话,电子竞技太赚钱了,油水足。

可是日子久了,咱们发现……

咱们不搞电子竞技,不意味着他们不搞单机……

“他们能不能别逮着咱们搞什么就搞什么啊?!”老王有点抓狂。

我们做RPG,他们也做RPG。

我们制作仙侠题材,他们也制作仙侠题材。

等我们制作GAL的恋爱游戏时,他们也制作GAL的恋爱游戏。

我们做经营类手游,他们也做经营类手游。

……

游戏制作组的同事震惊了。

他们怒了。

“这算什么啊?”

“有病啊!这些人!”

“问题明明没咱们做得好,还天天蹭热度!”

“碾压死他们!”

“……”

彭志、祝雄与吴攸奇都是负责游戏部门的管理人员。

但他们看到题材如此相似,发行时间也如此相似时,脑子再呆,也能知道是在搞对立。就连老王这种特别迷信的,都不相信这是命中注定,更何况他们?

虽说,从市场经济角度,一个市场里头有几家公司同时竞争,那么游戏生产质量会比一家独大要好得多。

可哪一家公司不想一家独大啊?!

谁不想?!让他去管理红十字协会?!

这时候对方公司仍然在怼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