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你要黑丝白丝还是肉丝?(1 / 2)

顾余头一回知道,原来码字是一件这么充满紧迫感的事情。

救命!

池宁悠一直死死地盯着他,他甚至连一点发刀子的小趋势都不敢写。

毕竟他书里发的刀子只会对读者造成精神伤害,而池宁悠完可以对他造成肉体伤害。

在顶着这样巨大的压迫感下,顾余的灵感如潮水般涌现。

人在面对威胁时果然是能够激发潜能的。

在看到还差几个字才到一千,顾余默默敲了几个省略号下去,说道:“一千字,完事。”

池宁悠抵着下巴,意想不到地说:“写这么快?那我这样跟你算一下,你一本书二十到三十万字,我算你写的慢点,再加上润色,一个小时一千字好了。”

顾余:“?”

她在说啥?

“你看啊,一个小时一千字,一天有二十四个小时,我算你一天睡八个小时,再减去吃饭洗漱这些日常所耗去的时间,空闲12个小时,等于一万二。

“周一到周五,需要上课的时候,一天我给你算少点,空闲三个小时,三千,一周就是一万五千字。”

池宁悠掰着手指头,好像要跟他掰扯清楚。

顾余:“……”

“所以,我能吃饭了吗?”

“一周一万五千字,一个月算四周,六万字,半年六个月,三十六万,懂?”

“我能说不懂吗?”

池宁悠叹口气,说道:“算了,吃饭。”

想让顾余勤快点,除非世界末日。

她算是明白了。

这家伙直接把他当做死线战士加拖延症晚期患者就行。

就是那种今天想着不能再这么懒散了,过会后,还是等明天再做出改变吧。

然后……明日复明日。

顾余翘起二郎腿,仔细观察了下碗里面有没有大蒜,发现只有小葱后才开心吃了起来。

他能接受葱,但大蒜就是不行。

就好像数学,不会就是不会。

他吃得很香,特别是里面的鸭血,味道特别足,而且份量很多。

对做饭的人来说,显然吃的人能满足的吃下去就是最大的褒奖。

池宁悠把落下来的头发撩到耳后,说道:“其实这还不算特别好,鸭汤没有煲成高汤,这个至少得煲一个小时,还有这些内脏,也只是随便调了个味。”

顾余嗦了口粉,含糊不清道:“唔……这样已经很好了。”

至少比他做得好,也不是那些速食食品比得上的,速食食品再好,也总归是缺了点什么。

吃饱喝足,顾余把碗筷收拾好,池宁悠好像已经把做鸭血粉丝汤用到的锅碗洗了。

他只需要把两人吃饭剩下的碗筷洗掉就行。

池宁悠刷着手机,忽然说道:“运动会你有什么打算?”

“打算?不是有三千米了吗。”

抽张纸擦了擦手,顾余在她旁边坐下来。

“我们除了三千米又没别的事。”

顾余想了想,说道:“我选择咸鱼。”

“……行。”

不出所料,这家伙名字带个“余”,笔名带个“鱼”,完完就是一条咸鱼,还不用晒太阳。

……

……

离运动会越来越近,班里的同学也都兴奋起来,特别是没有参加运动项目的,对他们来说运动会就是玩。

现在一个个在讨论到时方队该穿什么。

谢文貌似在班里混的很开,身边聚了很多人,他说道:“我听说四班他们男的穿dk,女的穿jk,也不知道他们老班是怎么同意的。”

“这算什么,一班人家是反着来的,男jk女dk!”有个女生兴奋道。

罗嘉文陷入了沉思,“那这他们班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