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文章的意思,要想用的话,就得支持杨锐的要求。
拿走人家的思路而不给许诺这种事,他现在也不好意思做,再者说,何必如此呢。
想了一会,达尔贝科问道:“这篇文章你发表了吗?”
“还没有,我计划送去《自然》。”杨锐颇有心机的回答。
严格说来,这篇文章更像是倡议,虽然有理有据,而且阐明了癌症和人体基因组计划的关系,但也就是一篇综述的水平。
综述上期刊,向来都是比较难的。
像是《自然》这样的期刊,更是只刊登大牛的综述,甚至数期不刊登综述都很正常。
正好,杨锐现在已经有点超越普通牛的架势了。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他当年钾离子通道的论文,引用都有超过6000了,等同于普通学者全职业生涯的数百倍的量,pcr现在拿到了诺贝尔奖提名,更是强悍至极。
单论科研界的地位,杨锐目前的品级倒是做不到想发什么文章就发什么文章,但也是有可能在《自然》发表综述的。
达尔贝科微微点头,道:“我觉得发表在《科学》更恰当。”
“我没有在《科学》上发表过文章,所以之前都考虑了《自然》”杨锐一步步的拉着达尔贝科往自己既定的路线走。
达尔贝科其实听出了杨锐的意思,也就跟着道:“我和《科学》的编辑是很熟悉……你愿意和我联署此文吗?唔,还需要一些修改。”
“当然没问题。”杨锐心里险些乐出花来。
这篇文章,有没有达尔贝科的署名,区别是巨大的。
如果没有达尔贝科的署名,杨锐就是发表在《自然》上,最多也就是被人冠以“有识之士”之类的名头,而要是有了达尔贝科的署名,这就等于在基因宣言上签字了。
就像是美国的国父们,在独立宣言上联署大名一样。
“那我们来看看如何修改吧。”达尔贝科也是个实干派,直接在杨锐的办公室坐了下来,开始工作。
这样的倡议性质的宣言,看起来容易改起来难,必须斟词酌句,对于英语文法水平相当于哈利波特的杨锐来说,这部分的工作,他几乎插不进手去。
达尔贝科很快就将文章改的面目全非。
杨锐一无所谓,高端论文还经常找专门的执笔人呢,这在国际科研中很常见。母语不是英语的人,要想s上刊登文章,不仔细的打磨语句是不行的。
这与普通期刊是截然不同的,更不要说,倡议书性质的文章,本身就是依靠文法来联接的。
差不多三个小时左右,达尔贝科才改出一版较为满意的,看了一遍,又圈了几个单词,道:“我建议,我们扩大联署的范围怎么样?”
“您有人选吗?”
“詹姆斯沃森怎么样?”
“dna双螺旋的发现者?”杨锐瞬间震惊。
在生物学领域,牛人是非常多的,尤其是活着的大犇,或许比活着的物理和化学大犇加起来都要多,比数学大犇就更不用说,后者的牛系部落成员只有生物部落的零头。
但不管是在生物学领域排名,还是在整个自然科学领域排名,詹姆斯沃森都是顶尖的牛人。
这样的人物,可以用一个专有名词来形容——牛魔王。
身为一名科研人,一名生物专业的学者,无论杨锐念多少遍“志存高远”,对牛魔王级的沃森,还是极为心虚。
杨锐不由问道:“您的意思是,邀请詹姆斯@杜威@沃森一起联署文章吗?”
“对的。”
“他愿意吗?”
“我想有很大的机会。”
“我依旧可以联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