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章:蓝色(3 / 4)

裂,严重点就是重度脑震荡。对于把枪口指着自己的人来说,林年这次下手已经很有分寸了,主要还是因为现场有其他人在。

一声枪响再度在桥洞炸起,最后一个持枪的黑人反应再慢也能开出这一枪来了,然而开枪这种事情往往不存在点到为止,因为只要下定了开枪杀人的决心,那么扣动扳机后就只有清空弹匣的选择。

于是接二连三的枪响大作,枪口喷吐着枪焰,可在那黑人惊恐的注视下,他瞄准的男孩一边朝他走来,一边挥动着右手竖起并拢的两根苍白色的手指,每次枪口开火那双指就挥动一次,火花就爆闪一次,一旁的地面就激起泥灰一次。

噼里啪啦的爆鸣不断,在周围地上的泥灰也不断,直到那只白色的手掌抓住了枪口,子弹继续开枪,结局就是炸膛。

崩碎的手枪碎片四散炸了持枪黑人满脸,但几枚朝着他脖颈动脉飞去的碎片在空中就不翼而飞了,但饶是如此受到巨大冲击后也是直接躺倒在了地上痛苦的捂着脸低嚎。

最后只剩下一个黑人,头也不回地就往桥洞外跑,那奔跑的姿势堪比挑战极限的博尔特,往前后刨的双手简直像是在空气里游泳。

林年低头看着终于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墙边坐倒的抱着头一副受气包模样的男孩,沾满灰尘泥土和秽物的黑色T恤,脖颈露出的惨白色皮肤,各种各样的特征证实了他就是林年要找的人,看起来在自己来之前受了不少折腾,或许真不该去打那场篮球的,早些来他就能少挨几脚踹。

“起来吧。”林年看着抱头安安静静的男孩说,说的是普通话,“该走了。”

他从来都不是会安慰别人的人,宽慰这种事情还是留给会做的人去做吧。

男孩没有回答林年,依旧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还在等待着即将到来的责骂和暴打。

“我是你姐姐叫来的人。”林年说。

像是对上了什么关键词,那抱头的男孩微微动了一下,捂住头的双手放下了,慢慢抬起了头。

头顶有汽车呼啸而过带起的风声,没有了黑人们的遮挡,桥洞外的一线蓝天照入的阳光射在了林年和那墙角前男孩的中间,微凉的光照亮了彼此的脸与眼。

混血种们对于哪种瞳色最为美丽从来都有着惊人相同的见解,审美这种事差异性本该很大,但对于最美丽的瞳色,所有的混血种类都一致认为,黄金瞳就是世界上最美的瞳眸。

在卡塞尔学院里对于黄金瞳的审美学员们也有着自己不同的见解,并非血统越纯粹黄金瞳就越美丽,就好像彩灯不是流明越高就越漂亮一样。

现在学院里被公认最美丽的黄金瞳获得者是林年,有人拍摄下了康斯坦丁战役尾声时,林年那双熔红的瞳眸,同时夹杂着血似的绯色和淡而醇的金色,在战场终幕时染上的一份清冷更是给情绪这一项打了满分。

林年眼底的淡金色转出了一抹光辉,瞳孔倒映出了一双宝石般清澈而剔透的双眸,在这一刻,他忽然就觉得自己这双最美黄金瞳的荣誉估计在以后得让给其他人了。混血种们对于最美瞳色万古不变的定义也要变一变了。

那双瞳眸不是金色的,却远比金色更要迷人,深邃的蓝色,密歇根湖与晴天交融的碧蓝,会让人想起了学生会主席恺撒·加图索的眼眸,不禁去做对比,又发现眼前的蓝,蓝得更沉醉,就像冰融化在了蓝香橙酒里,那种酒入口一定很温柔,又带着一些涩口的胆怯。

透过这样的眼睛看世界,那世界也一定是很温柔的黛青色吧?林年心想。

但很可惜的是这个黛青色的世界没有以同样的温柔回待他,反而让他遭受到了水深处墨色的欺侮和伤害。如果自己来迟了的话,那群帮派混混会不会突发奇想把这双眼睛挖出来呢?

毕竟看见美的东西,据为己有或者肆意凌虐才是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