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执法严正——徐有功(1 / 4)

徐宏敏,字有功,洛州偃师人,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丞、秋官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在蒲州任司法参军期间,其政绩已十分突出,在蒲州审判一切案犯时,都“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刑讯,也不轻易判人笞杖刑”,而用传统的仁义道德去教育启迪案犯悔悟自新。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教育和感动,称徐有功为“徐无杖”,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风大改。徐有功3年任满,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案犯时用了杖罚的,因而“徐无杖”之名也就越传越响,传到了京城长安,被宣诏进京,担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职务。这说明徐有功的升迁,是以他“徐无杖”的显着业绩和才能。

高宗去世,武则天以皇后身份临朝执政,继而她又“革唐命”自称“圣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这一复杂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对武则天的称帝,唐的不少旧臣和李氏宗室贵族,都十分反对,有的还起兵反对武则天,徐敬业的扬州起兵,唐宗室李冲、李贞的起兵反武等等。武则天自然深恶这些旧臣和唐宗室贵族,都一次次派兵将他们镇压了下去,面对这严峻的政治局面,武则天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一面任用酷吏,诬构大狱,偏离法规,接连诛杀所谓不法的唐的旧臣和宗室贵族,以此来震慑潜在的敌对势力,达到她的政治目的。

要打击敌对势力,就必须要一批酷吏做她的帮手,所以她所选用的酷吏也是“不拘一格”的,如有名的酷吏来俊臣、周兴等人。有的原都是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的市井无赖,靠的就是告密状诬陷人起家的,徐有功在这种政治气候下仟司刑丞,如果他也能和来俊臣、周兴等那样,阿谀逢迎与酷吏们同流合污、偏离国法按武则天的意图审案判案,凭他的奇才,高官厚禄自然也指日可待。然而徐有功不是这样一种人,而是义无反顾地执法守正,冒着杀身之祸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制止着各种冤假错案的泛滥。例如,他与武则天的第一次冲突:武则天为及时广泛地掌握敌情,她在全国各地大设告密之处就是在朝堂上她也设有告密箱,凡是能告发谋反大案的都能给予重赏,因而全国告讦之风大起。

有个叫冯敬同的人,他投状密告魏州贵乡县县尉颜余庆,曾与去年起兵被杀的李冲通同谋反。武则天马上叫酷吏殿中侍御史来俊臣审理此案,颜余庆被逮至长安后,来俊臣马上提审,强逼颜余庆承认是李冲谋反同党,颜余庆大喊冤枉,经过他的严刑逼供,无奈颜余庆只得认罪写了供状:从供状看,颜余庆与李冲只能说是一般关系,与谋反怎么也联系不上。来俊臣知道这位圣神皇帝需要的是什么,他为了邀功,不择手段地使用各种刑罚对颜余庆进行逼供,颜余庆受不起皮肉之苦,最后只得在供词上写上了“与李冲通同谋反”的字样。

来俊臣见颜余庆认罪丁,便上奏给了武则天,武则天看了供词后,叫来俊臣将此案转交司刑寺正式判刑。司刑寺对侍御史转来的案件,在以往,几乎是一律按侍御史定的判决。而这次,接颜余庆案的是新上仟的司刑丞徐有功,徐有功细阅了案卷,他觉得查出虽然颜余庆自己已承认了,但“与李冲通同谋反”罪证不足,徐有功清楚供状的其中曲直——重刑出冤鬼。徐有功与颜余庆没有一点亲戚关系,是法律的公正、公平和无私驱动着他查明实情,他想着如何能纠正已定的冤案或缩小与法律的偏距,减轻颜的罪名,他查阅了武则天当年发的《永昌赦令》,发现“魁首”和“支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