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翰林四谏——罗伦(1 / 1)

罗伦,字应魁,一字彝正,号一峰,翰林四谏之一,吉安永丰人,明代理学家、状元。家贫好学,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抗疏论李贤起复落职,谪泉州市舶司提举,次年复官改南京,居二年以疾辞归,隐于金牛山,钻研经学,开门教授,从学者甚众。学术上笃守宋儒为学之途径,重修身持己,尤以经学为务,为文有刚毅之气,诗作磊落不凡,着有《一峰集》等。

罗伦,家贫好学,十四岁即授徒于乡,以资养亲。会试,对策万言,指切时弊,擢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名震京都。会大学士李贤丁忧夺情,罗伦诣其私邸,告以不可。数日,上书疏谏,陈起复之非,“为君者当以先王之礼教其臣,为臣者当据先王之礼事其君。”得罪宪宗,被贬官,谪福建市舶司副提举,在任两袖清风,以代人书写以补家用不足。

任福建市舶司副提举的时间虽不足两年,却为泉州地方做了一件本职内的大好事,就是反对将福建市舶司从泉州迁往福州。当时朝贡事宜除有市舶司主管,同时交由市舶太监办理,因市舶太监驻于福州,而市舶司设在泉州,于是有迁司之争。巡按御使朱贤提出迁移舶司的建议,加上税监高宷等人的操纵,朝廷准备将福建市舶司迁往福州的柏衙。时任福建市舶司副提举的罗伦拒理上疏反对,“成化丙戌,巡抚御使朱公贤奏请迁福之柏衙,制从之。提举罗公伦云:‘衙门设立自有其地,迁移亦有其数。盖以柏衙僻陋,非可设之地;岁数未穷,非可迁之时’,遂寝其事”。虽然明代泉州港的海外交通贸易,已开始走下坡路,但福建市舶司设在泉州,对繁荣泉州港的海外交通贸易,乃至推动泉州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积极作用。

罗伦在泉州更值得称道的,是他为促进泉州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被受泉州人民的景仰和爱戴。罗伦充分利用自己渊博学识,在公余聚众收徒,讲学郡北净真观,四方士人从学如流,连府学和县学的教谕,也来听课受教。讲学之余,罗伦还不断创作积累,以提高自己。任职福建市舶司期间,还关心福建各地文化教育的发展,曾先后作《闽县治重修记》、《邵武县学复地记》、《福州府学重正诸书序》等文。

李贤卒,因大学士商辂举荐,改之南京翰林院修撰,寻以疾辞归,隐于家乡金牛山授徒讲学,四方从学者甚众。又与胡居仁、张元祯、娄谅等于戈阳圭峰、余干应天寺等地讲学,开明代书院会讲之先声。强调教育作用,认为唯有发展教育,使人皆有学,才能达到士有定习,民有定志,官有定守,国有定制。教育学生务实,认为成才多途,非必经科举,故凡来求学之士,欲研习性学者纳之,务举业者辞之。

罗伦为人刚正,义之所在,毅然必赴,视富贵名利如浮云,里居倡行乡约,人们不敢违犯。着有《五经疏义》、《一峰集》、《周易说旨》。其着述后被整理收入《四库全书》,各类文字十四卷,包括:策、疏、状、序、记、传、墓志、谣、文、哀辞、说、铭、祭文、书等十卷,另有诗集、梦稿及歌四卷均被收入,是有明一代的状元名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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