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大败松锦——陈新甲(1 / 2)

陈新甲,四川省重庆府长寿县人,授定州知州,入为刑部员外郎,进郎中,迁宁前兵备佥事。受杨嗣昌推荐,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协御清兵,进兵部尚书,从而成为是从明弘治年间工部尚书贾俊以后,以举人身份做到尚书要职的第一人。后于松锦之战中因指挥失误而大败,在内外交困之下崇祯帝密使他与清兵图和议,旋因家童无意间泄露消息,舆论大哗,被杀。其人在边疆多年,有才干,有魄力,习边事,可为文人统帅之典范,然不能持廉,才亦不可大用,终屡误国事,贻后世以骂名。

陈新甲,入朝为刑部员外郎,进刑部郎中,迁宁前道兵备佥事。宁前道,大致包括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凌河、小凌河,是山海关外的重地,陈新甲在这里凭着自己的才干出了名。

大凌河新城被包围,援师云集,出战、修城等事全靠他处理,城被攻陷后,新甲被罢了官。辽东巡抚方一藻爱惜他的才干,上书请朝廷留用他,朝廷没有答复,监军宦官马云程也上书帮忙求情,朝廷才答应留用。陈新甲说:“我受到戴罪任职的恩典是因为监军宦官的奏疏才得以批复,我心里自觉羞辱,清议也会随着而来批评我。我不敢接受这个恩典。”朝廷不许他推辞。不久,陈新甲又升任副使,仍在宁远任职。

擢右佥都御史,接替焦源清巡抚宣府,因为军备长期松弛,新甲上任后亲自到边防墙堡去视察,走过前人足迹没到过的地方,全面掌握了兵马伤亡、城堡倒塌及弓箭等兵器的损坏情况。然后几经上书向朝廷请求,对这些加以整顿,边防因此有了保障。杨嗣昌当时担任总督,跟陈新甲一起共事,由此了解到他的才干,陈新甲母亲去世,他辞职回家守丧。

宣大总督卢象升父亲去世,辞职回家守丧,由于时任兵部尚书的杨嗣昌推荐,崇祯帝诏令陈新甲回京任职,擢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协御清兵。不久,卢象升阵亡,孙传庭代领他的部队,陈新甲与孙传庭相互支持,但最终不敢出战。

京郊解严,顺天巡按刘呈瑞弹劾陈新甲逗留不前,干扰作战的罪过,陈新甲一一列举自己的功绩,并且说刘呈瑞是挟私仇图报复,崇祯帝没有追查这些。陈新甲开赴部队驻地后,上书建议改编队伍、严加侦探、强化训练、整顿马政、演习火器、查禁贪占等事务,朝廷批准。他部下的士兵有一天夜里发生了哗变,陈新甲上书请罪,崇祯帝也不追究。给事中戴明说曾经弹劾陈新甲,崇祯帝用随便评论重臣的名义,扣发了戴明说的官俸。

接替傅宗龙担任兵部尚书,自弘治初年贾俊以后,举人没有做过尚书的。当时军事危急,大臣们都不愿当兵部尚书,所以陈新甲当上了,陈新甲为人有魄力,起用傅宗龙、孙传庭等人。朝见过后,陈新甲递上保卫邦国的十条办法,其中大多是廷臣曾经说到过的,只是他讲到天寿山后边应当设置总兵,徐州也应设一重镇,开通两京咽喉,向南保护皇陵,中间防守漕运,崇祯帝都采纳了。陈新甲又讲了兵部事务的四个要点及军事方面存在的四种失误,崇祯帝就命令他加以整顿。

李自成打下洛阳、襄阳,福王和襄王两位藩王遇害,陈新甲贬官三级,继续任职。按照原先的规定,府、州、县城郭失守的,长吏要判处死刑。宛平知县陈景建议说:“村镇被焚掠三处的,长吏也应当判处充军”。陈新甲同意他的意见,上书说:“各级官员能兼顾城乡的,就给以记功;如果四面的郊区受到攻打,与贻误军机同罪。”崇祯听从了他的意见。不过,当时中原各地都是强盗,他的办法并不能完全执行下去。杨嗣昌死在军队里,陈新甲推荐丁启睿过去接任,议论的大臣都埋怨他用错了人。不过傅宗龙、孙传庭当时都因为一点小罪被关在监狱里,陈新甲在召对时称赞他们的才干,退出来后又上书极力推荐。他们两个得到重新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