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铁面御史——袁可立(1 / 10)

袁可立,字礼卿,号节寰,河南归德府睢州人,明朝忠臣,中国十大清官之一。初任南直隶苏州府推官,升山西道监察御史,因直谏而罚岁俸,遭罢官回籍。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帝,为“四朝元老”之臣,诰“五世恩荣”之赏。为官刚正不阿,敢于为民请命,是明代后期清官廉吏和抗金名臣,策反努尔哈赤姻婿刘爱塔。

袁可立,出生于河南归德府睢州,父亲袁淮时年已四十二岁,父亲对于祖父袁永康的早逝经常悲痛,一直侍奉着祖母李氏,虽然生活窘迫,也尽力让李氏开心。并教导袁可立考取功名,尽忠报国,时年二十八岁的袁可立考中进士。

在任南直隶苏州府推官,连审御批大案,而立之年的袁可立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畏虎。苏州,是当朝首辅申时行和王锡爵的故乡,背景不是一般复杂,来此赴任的官员无一不是如履薄冰。座师陆树声谙熟江南官场,对袁可立的前途十分担忧。

太守石昆玉以廉直着称,因依法按治宰辅申时行内亲吴之祯,而得罪申时行,应天巡抚李涞巴结献媚申时行,遂诬劾太守。中丞李涞劾其不职,得旨:下所司堪问。李涞迫害石昆玉的由头是“擅动吴县库银”,案情惊动皇帝,查了一两个月,结果是子虚乌有,于是公论汹汹。南道御史李用中指斥申时行和李涞挟私报复。申时行上疏自辩:“臣何能私臣家人申炳?……若抚臣李涞之参石昆玉以钱粮,而臣之行勘昆玉正以显明其心迹”,说查处石昆玉有县令和巡抚的举报材料,我不过秉公执法而已。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因李涞与宰辅申时行、王锡爵交厚,有司惧其威,无敢问者。“事下四郡,司礼皆知诬陷,相顾愕盱。”江南四郡的大僚惧怕惹祸上身,推来推去没人接案,最后把这个烫手山芋推到袁可立手里。

袁可立“以锄奸为己任”,百辩雪其冤,“四郡推公秉笔,公伸牍尽雪其冤。同列为缩项。公曰:‘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诬贤太守?’谳成,对中丞诵之,其声琅琅。中丞愧甚,举屏自障。公读法声益厉,中丞遂自劾去。”李涞以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至去官,历史记载是首辅申时行仅仅离职四天后准回籍。

以七品之卑斗翻四品之尊,袁可立的不畏权势,不仅使他声名远扬,也成就他为中国历史上的‘推官’楷模。此后,袁可立成为苏州府名宦祠中与文天祥、况钟、海瑞、于成龙、林则徐等并列的清官廉吏,更是明清两代近二百位苏州府推官中唯一入祭名宦祠的。袁可立执法如山,凡有案件,皆刚毅持正,不避权贵,问案释疑,理雪冤狱。

苏州府推官袁可立审结了一场轰动大明朝野的江南重案,这就是明代历史上着名的“董范之变”,又称“湖州案”。

董份,浙江乌程县人,官终礼部尚书。欧阳一敬劾其党严嵩,诏黜为民。董份在官攀附权贵,居乡广占良田。“富冠三吴,田连苏湖诸邑,殆千百顷。有质舍百余处,岁得利息数百万。家畜僮仆不下千人,大航三百余艘”。董份之孙董嗣成本想让贫苦小民低价赎回自己的田地,以为善举,未曾想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民众聚众哄抢闹事。

又有乌程县祭酒范应期称霸一方,遮上诉状者千人,浙江巡抚王汝训和巡按御史彭应参按临湖州,仓促办案,令乌程知县张应望将范应期拘捕,范不堪其辱自缢而死,子范汝讷服毒而亡。范妻吴氏赴京诉冤,上见疏大怒,命将彭应参、张应望下狱,王汝训等俱削籍为民。连举荐王汝训、彭应参的吏部尚书孙丕扬、都御史衷贞吉等均受牵连,案件震惊朝野,处理官员级别之高举国惊叹。从抚按到知府衙役,几尽塌方式被问罪,所涉大小衙门官员无敢再有过问此案者,而百姓状告不止,继有酿成更大民变的风险。

董氏一案,让当地主政官员大伤脑筋,召集浙江两台商议,最后决定征召袁可立前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