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哥,你看我的发际线没有乱吧?”
秋红已经将男装穿好,站在刘秀的面前。
此时就见到秋红一身男装。
发髻盘着,相貌堂堂,只是皮肤略黑。
但五官精致,身材修长高挑。
刘秀很满意。
对,如此看起来就是一个美貌男子了。
刘秀点点头:
“很好,就这样!”
“走,赶快去,事不宜迟,等下误了时辰。”
紧接着,刘秀便拉着这已经男子打扮的秋红,赶紧跑出府邸外,来到常安的街上。
早上的常安城已经人声鼎沸,熙熙攘攘,无比热闹。
因为刘秀在这常安城待好几天了,熟悉了眼前的一切繁华。
可秋红略感生疏,缩躲在刘秀的身后。
刘秀昂头挺胸,回头看了一眼,这已女扮男装的秋红,见她额前碎发被风吹贴在脸上,眼神恍惚,好像感觉十分生分。
上前来,小声对她说:
“秋红,别怕,你就当是我的书童!”
“姐夫的影响力,在这常安城都有……说出我们是邓家的,逢人都对我们礼敬有加。”
“别怕秋红!”
听得这话秋红原本拘束的神态动作,在秀哥哥这样说之后,也略微昂头挺胸,挺直了腰杆,与刘秀走在这常安城的繁华里,要去往太学。
就在秋红抿着红唇,刚把腰杆挺直些,前方忽然传来一阵整齐的马蹄声!
而后伴着铜铃清脆与盔甲碰撞的铿锵,两人赶忙躲避,让开,躲到了路边。
此时就见一队人马披着玄铁铠甲,骑着战马在常安的繁华人群中走过,所有人立即退到两侧让开,骑在马上的人威风凛凛。
这一队人马披着玄铁铠甲,骑马在常安的繁华中,真是万般的气派威风!
只见他们骑着高头大马,穿着锃亮盔甲,在清晨的日光下泛着凛冽光芒。
也就在这时,刘秀旁边的人开口:
“皇家的仪仗队……”
“这大新朝的仪仗队,真是威武啊!”
“特别是这些骑马的执金吾,个个威风凛凛,彰显国威。”
刘秀听得这些骑在高头大马上护卫国家仪仗队伍的人叫:执金吾。
确实威风无比!
心想要是自己有那么一天,能得当上此执金吾,骑上这高头烈马…
到时回到新野,丽华的娘,会不会对自己刮目相看了?
若是自己能当上这执金吾,再向丽华的母亲提亲,岂不是无比美好?
刘秀看着这浩荡的大新朝国家皇家仪仗队的执金吾卫们,从自己面前骑着红头烈马而过,便做出感叹:
“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此时,在旁边女扮男装的秋红听到刘秀发出如此之感叹,也立马嘟着嘴巴,蔑视眯眼,然后醋意十足的开口:
“秀哥哥。你为了丽华,真是舍得下血本啊!”
“真是。大志宏图呀……哼!”
刘秀一听完这话,赶忙回过神来。
就见站在旁边一身男装的秋红,红唇紧抿,脸上全是不痛快,才感到自己失言了!
如今太学还没去,怎可夸下如此海口?
散了吧,散了吧。
刘秀赶紧拉着秋红:
“哈哈哈……走!先去……去太学。”
刘秀便带着女扮男装的秋红,沿着常安的繁华街道,一直往城南而走。
此时在路上也是陆陆续续发现了向城南汇聚的人,因为今日是大新朝最高学府太学报到的日子。
一路上,各种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