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热的飞起。
十万大山旁的一个城市里,钢铁都快要被融化了。
马文超梳着大背头,黑衣黑裤,踏着江南皮革厂纯手工打造的高精端尖头皮鞋,昂首挺胸的走在热得足以煎鸡蛋的公路上,旁边店铺男女老少的目光全都聚集在自己的身上。
路上一个人没有,这条街都是自己的舞台!
马文超走的飞起,感觉自己就是整条街最靓的仔。
对于皮鞋来说,超哥一向都是选择江南皮革厂生产的品牌。
无他,只因为欣赏厂长这个人。
能带着小姨子跑路——在马文超看来,厂长就是他的人生导师。
“帅……兄弟,你东西掉了。”
忽然,一道清脆而又悦耳的女人声音在身后响起。
马文超没有回头。
搭讪!
这一定是搭讪!
如果没有完美的身材,我拒绝这场搭讪。
马文超嘿嘿一笑,扭头看去,顿时瞪大了双眼,呼吸一下子停止。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
超哥脑海中陡然响起了张养浩的山坡羊潼关怀古。高中学习了那么多诗词,只有这一首词他能背下来。没办法,前两句写的真是太惊艳了,用在这个女孩的身上太好了。
真的,不用再看脸了。
我,马文超,接受这场搭讪!
虽然他现在感觉脚底板有些发烫,有些钻心的疼,不过这种细枝末叶根本不影响超哥此时激动的心情。
“美女,我微信号是xxxqq号是xxxx手机号是xxx家庭住址是xxxx我现在单身。”马文超一股脑的说道。
那小姐姐看着滔滔不绝的马文超,愣了半天,随后才举起手里一块黑乎乎的长条状的东西,说道:“兄弟,你鞋底掉了。”
马文超抬起脚,看着被柏油马路烫的通红的脚底板,还真特么的是自己的鞋底。
“黄鹤握草你大爷,这皮鞋啥几把质量。”马文超怒骂一声,落荒而逃。
他一直跑到了城北的一家宾馆才停下,脑袋传来一阵阵眩晕的感觉,胸中憋着一口气上不来。
马文超两眼一翻,晕倒在地上。
宾馆里窜出来两道闪电般的身影,看到昏倒在地的马文东,都是大惊失色。
这两人,正是我和陆武。
“超哥,怎么了?”我连忙跑上前去,扶起了马文超。
“超哥好像又犯病了。”陆武忧心忡忡道。
马文超艰难的抬起头,虚弱的说道:“我不能就这样轻易的狗带,枫哥,救我——”
说完,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陆武背起马文超,回到了宾馆之中。
我跟在后面,叹了一口气。
马文超虽然被我和陆武成功的从白苗族带了出来,但是他中蛊了。
中的还是苗族最厉害的蛊毒——金蚕蛊。
金蚕蛊是来源于民间传说,将多种毒虫一起放在一个瓮缸中密封起来,如毒蛇、蜈蚣、蜥蜴、蚯蚓、蛤蟆等等毒虫。使用秘法培育,让它们自相残杀,吃来吃去,过那么一年,最后只剩下一只,形态颜色都变了,形状像蚕,皮肤金黄。
这就是金蚕蛊。
超哥体内的金蚕蛊,是被白苗族内的大巫师所下。
如果没有解药,马文超浑身的精血都会被金蚕蛊吞噬一空,最后变成一具干尸。
要想解毒,必须找到白苗族的大巫师,可是大巫师现在不知所踪。
从白苗族出来以后,我和陆武以及马文超就在十万大山附近的城市居住下来,一边寻找大巫师,一边等白苗族传来消息。
因为体内金蚕蛊的存在,马文超的身体越来越虚弱,越来越萎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