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放弃追查通缉犯后,我就暂时在城主府住下了。
跟我一起待在这里的,除了我之外,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对,就是之前在无人区救下的那两个小家伙。
男孩叫扎克,女孩叫瑞吉,是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为了躲避战乱,他们跟随着家人,从拉尔斯王国逃往林德城的。在来这里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些吃人的怪物,为了保护孩子,他们的父母失去了生命。
扎克由于年纪稍微大一点,便承担起来保护妹妹的责任,带着她来到了无人区,依靠天生的机敏来偷盗度日。
然后他们就被森林女巫给盯上了。
很可怜,但这个世界上可怜的人海了去了,基本上只要是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悲剧,所以我并没有太在意,只准备给他们点钱,然后打发他们去孤儿院。
但也不知扎克这家伙是怎么想的,非要留下来,想要跟我学习战斗的技巧,对此就算是给我当牛做马也没有问题。
不得不说,这小子很有眼光,一眼就看出我是这里最强的那个,但我没有带累赘的习惯,所以果断拒绝了他。
倒是莱奥斯善心大发,决定教导给他一些防身的本事,于是这对兄妹就在城主府暂时住下了,在充当佣人之余,还能与我一块儿跟着伊芙学习,
对,我也在学习,或者说这才是我留在城主府的原因。
“一乘以二等于二,二乘以二等于四,三乘以二等于六......原来如此,这就是数学,我就说那些商人为什么算钱算的那么快,原来还有乘法这种高端的学问!”
我很感动,原来,这就是知识的力量。
以后我再也不用怕那些奸商了!
“伊芙老师,问一下,有没有什么能够加快学习的办法,你看这里有这么多本书,可我看了一上午,才学会了一页纸的内容,这我得学到什么时候啊?”
伊芙朝我翻了个白眼,似乎是不想理我,直到我晃了晃钱袋子,她才无奈的转过了脑袋。
“哪有什么快速学习的办法,这种事情只能积少成多,当初我可是学了三十年呢。”
“什么!您都30岁了?保养的不错啊!看起来跟小姑娘一样。”
“你!!精灵的寿命与人类不同,我们48岁才算成年,相当于你们人类的16岁。”
“嘶!这么说你已经48了!这么说,你已经是半老徐娘了?”
“我!!”
“对不起,之前是我不对,你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对老人家是很尊重的,就连抢他们的时候,我都不会动棍子的。”
“呼,不生气,我不生气。”
“以后我对你也会放尊重的,伊芙奶奶。”
“混蛋!我忍你很久了!”
跟伊芙打闹了一会儿之后,我重新看起了书,而且看的很认真。
原本我是对识字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的,毕竟就算不识字,我也一样过的很好。可在经历了上次的诅咒与这次的通缉令事件后,我终于意识到知识与见识的重要性。
见识或许可以用经历来弥补,可知识这里,如果因为不认识字,连书都看不了的话,那么我学习的途径就太少了。
光是识字的话,我花点钱就能找到人教我,可要想找一个如伊芙一样博学的人,那可就太困难了。
虽然嘴上不说,但我其实还是很珍惜这次学习机会的,刚刚的小插曲只是为了缓解一下学习产生的疲劳。但由于底子实在太差,我到现在连最基础的通用语文字都没能学完,就连扎克那小子学的都比我要快。
我自然是不服输的,只能加倍努力,但这玩意貌似也看天赋,反正我在努力追赶了几天之后,成功的被扎克甩开了一大截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