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盆大口吃肉也快,让苍年真正见识到什么是狼吞虎咽。
不过几分钟,麋鹿两只粗壮的后腿肉就进入到虎爸的肚子里,估摸着能有六七十公斤的净肉!
但到这,虎爸也已经是极限了。
没办法,它的体重大概在三百二十公斤,吃下体重五分之一的食物,还是进化肉,可以说是大胃王了。
嗷~!
看着剩下这么多的肉,虎妈冲着虎爸,没好气地叫了一声。
太浪费了!
一家子加在一起,都没有吃完一百公斤,这只进化麋鹿却至少是虎爸体重的两倍,光是净肉估计都有三四百公斤。
剩下的至少有三分之二,一家子估计一周内都吃不完。
这样的大家伙,留着等两只崽崽长大了,食量大了,一起吃的话多好啊!
虎妈有些可惜地抱怨着。
而虎爸则是缩了缩脑袋,不敢反驳。
它确实没想过,狩猎这只大家伙后,会浪费的问题。
之前,它光想着在老婆孩子面前,炫耀自己的狩猎本领了!
“确实,就算进化肉腐坏的速度慢很多,但估计也没法保存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以我们这一家虎的食量,估计也很难在它腐坏前吃完。”
苍年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哎?对了,我是不是可以把多余的肉,挂起来风干?即便没有盐,脱水风干的肉,保存的时间也比生肉长得多!”
这时,苍年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点子。
虽然无盐风干肉,听起来很扯,但有些环境特殊的地方,只要保证通风凉爽,就能让鲜肉不腐坏地风干!
苍年不知道自己家附近符不符合那样的要求。
但这麋鹿肉,也不是普通的鲜肉啊!
普通的鲜肉,以现在临近酷暑的天气,顶多一天就完全变质了。
而进化肉,至少以苍年的经验,四天内是不会出现腐坏迹象的。
挂在干燥通风处四天,怎么也该变成肉干了!
越是想,苍年就越是感到这个办法可行。
想到便做,苍年立马来到只被掏了内脏,吃完两条后腿的麋鹿尸体前,避开了大块厚实的肌群,从边角处用爪子划出一公斤左右的长条,用力撕扯下来。
在麋鹿肉腐坏之前,一家虎至少还要再吃一次,重量大概一百公斤,所以大块的肉,还是留给鲜吃比较好。
接着,他叼着肉条,跑到密林前,呲溜一声爬上了树。
将肉条搭在树枝上,确保它不会掉下去,苍年又回转过来,继续重复这样的动作。
看着苍年奇怪的举动,不光虎爸懵了,就连虎妈也是满脸疑惑。
至于虎弟,瞧了一会儿便以为是什么好玩的,于是跟在苍年屁股后面,模仿着撕扯肉条下来,运到树上挂着,玩得不亦乐乎。
重生成虎,我自律点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