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小姐的灾难,1997年奎屯市“3·11”系列绑架强奸妇女案(1 / 4)

1997年3月11日的这天夜里,新疆奎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熊道山,二中队警官夏晓虎、何清涛等,审完一个团伙盗窃案回到宿舍,靠在床上刚刚打上盹,“砰,砰……”的一阵敲门声又把他们惊醒了……

“我叫刘永泉,在城郊开一家个体旅社,我店里有两个小姐,郝梅、蔡婷昨天夜里被人绑走了。我原想他们可能敲点钱,就会放小姐回来的,谁知到现在也没有点音信。我怕会出人命,就赶紧跑来报案……”

夏晓虎详细听完刘老板陈述的事情经过,一边整理着记录,一边翻看着晚间接班的交班记录。

“教导员,这也有一起旅社小姐遭绑架的报案……”

熊道山接过记录,仔细地翻看着,突然他眉头一皱,说:“不好,这可能是一个团伙……”

说完,就抓起电话,拨通了大队长曲海峰的家:“队长,这有一起案件,看来问题不小……”

早春的3月,天蒙蒙亮了。送走刘老板,教导员熊道山和大队长曲海峰、警官夏晓虎等详细研究侦破方案。上班时间还没到,侦查员小何便从小摊买来几根油条。大家一边嚼着油条,一边等待接班的队员。正在这时,一个穿黑色夹克衫的青年人,气喘吁吁地闯进值班室。

“同志、同志……我来报案……我店里的……小姐被人绑走了,就是昨天晚上的事……”

原来这个青年人是一家舞厅的老板。昨天夜里大概在两点钟左右,他店里进来一伙人,大约五六个。这些人进到包厢后,说要小姐。领班一看他们的来势,知道得罪不起,就从其他包厢找来两个小姐。谁知这两个小姐进到包厢不到10分钟,就被一伙人拥着走出了舞厅。等老板发现后,那伙人早搭出租车逃了。

一连串的几起案件,都是绑架小姐,刑警们感觉,这里边一定有问题。

曲海峰立刻召集刑侦二中队、三中队的干警开会,把三天来发生的这几起绑架小姐案作了分析。大家认为:

第一,这不是一般的绑架案,从舞厅老板报案的情况看,作案者的人数大概在五个人以上,而且作案时间全都选择在深夜。

第二,从作案的手法分析,有可能是一个团伙,而且是一个以舞厅为目标的流窜作案的团伙。

第三,这伙人作案的目的,很有可能是敲诈钱财……还有,这伙人手段残忍,目的明确,很有可能是被我公安机关打击过。

分析完案情,二、三两个中队立即安排便衣,对从事舞厅、酒吧的小姐进行摸底。就在这时,值班室传来报告,今天上午大约11点左右,有一伙人冲进一家个体旅社,从一个中年男人身上抢走现金2000多元,临走时,把在这个旅店的一个小姐架上了出租车。

“我们还没出门,又来了一起……”刑警小吴一边换着衣服,一边嘟嚷……

奎屯这地方,是新疆西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这里既是新疆通向南北疆的枢纽,又是连接东起江苏省连云港市,西至荷兰的鹿特丹、被誉为亚欧大陆桥的黄金大通道。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但类似这种用同样的手法、这样大胆的连续作案,而且敢在大白天合伙抢劫,还是第一次。

根据便衣们掌握的情况,刑警二中队抽调骨干,主要以个体旅社、舞厅、酒吧为线索,进行调查。

据个体旅社的刘老板说,他当时正在屋里睡觉,听到外边声音很大,便披着衣服走出来。当走进旅店的值班室时,他从窗户上看见三个人。这三人个头都不太高。架着小姐往一辆红色夏利车里钻。由于是深夜,那三个人又都是背影,老板不但没有看清他们的模样,更无法判断他们的年龄,只是借着暗淡的灯光,看见那辆车的尾号是800,前边的号码他没看清……

刘老板能提供的就这么多,仅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