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先害亲夫,再除后夫!1999年威信县“10·1”特大投毒案(1 / 4)

1999年9月30日,一个平淡无奇的日子。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罗布乡(2011年,撤乡设镇)顺河村街上,赶街的人摩肩接踵水泄不通。一个穿天蓝色衣服的农村妇女挤进了人群,径直向中街一家杂货店走去。她递进一张皱巴巴的5角面额钞票,店主随即递给她一小瓶药液。她接在手中,端详许久后,小心翼翼地揣进裤包并用一只手紧紧捂住,几大步跨出杂货店,旋即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夜幕悄无声息地徐徐垂下,在罗布乡新田村的一条崎岖不平长满野草的小路上,一个黑影朝潘家山方向游去。黑影一路走一路躲躲闪闪,东张西望,最后摸到一座茅草房后面,巡视四周无人后,摘片南瓜叶垫着坐在地上,两眼死死盯住面前黑黢黢的茅屋。茅屋里传来阵阵声响,一会儿是小孩的哭叫,接着是大人的呵斥声,然后又是一个年轻女子的笑声。

“哼哼,你笑吧,待会儿我要叫你哭。”黑影站起来,又坐下去,心中暗暗骂道。

“哎呀,洗脚睡了。”屋内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一会儿,整座房子平静下来。黑影站起来,拍拍屁股,蹑手蹑脚地向茅屋潜去。来到吊脚楼下,轻轻推开厨房门,摸到甑子边,揭开甑盖,掏出裤袋里的玻璃小瓶,将瓶中的物品倾倒在甑内,然后盖好甑盖,轻轻沿路退出茅屋,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10月1日中午12时,罗布派出所8名民警在值班室里正在收看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国庆阅兵式,电话突然铃声大作,坐在旁边的民警陈俊立即抄起话筒:“喂,这里是罗布派出所,请问你是哪里?”

“我是新田,这里发生了一起食物中毒事件,请速派人来查……”话筒那边传来一位男子急促的声音。

“什么事?”其他7名民警问道。

“新田莲花潘家山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现已有一名中毒者死亡,6人尚处于昏迷状态。群众疑为他人投毒所致,要我们立即派人前往调查。”

所长宗德群听罢,倏地站起来:“立即向县局报告,马上出发。”

一到案发地,民警就被眼前悲惨的场面惊呆了:死者潘孝聪横卧于地,双眼圆瞪,双手紧握成拳状,口流白沫,整张脸已扭曲变形,其他6个中毒者昏迷不醒,身边皆是污浊的呕吐物。中毒者中有死者的姐夫王跃贵、死者的3个子女和郭家村竹林社的一名妇女及其两三岁的女儿。

“太惨了!”在场的民警一面组织人员抢救昏迷者,一面保护现场等待县局刑侦队的民警到来。

经尸检,确定死者系食物中毒死亡,死亡时间为中午11时左右,毒品为“灭鼠灵”一类的剧毒物。现场勘查表明:毒药为他人所投,受害者一家是在吃过早饭后中毒的,毒药应在饭食中。

据死者的三女儿潘为碧苏醒后回忆,早饭是她煮的,可她会毒死自己的父亲吗?即使排除潘为碧作案的可能,那么作案者应该是一个极熟悉死者家庭及环境的人。

公安民警首先对中毒者是否会投毒一一进行排查。中毒者的投毒嫌疑均可初步排除。

民警迅速把目光转向近几天到潘孝聪家串门的人中。据被害者家属反映,案发前一天,除潘孝聪的姐姐潘孝莲偕同其丈夫王跃贵和四五岁的小儿子来过外,再也没有其他人来过,且潘孝莲在9月30日下午连饭都没吃就走了,潘孝莲与被害人一家关系素来良好,潘孝莲没有犯罪动机。

民警又马不停蹄地展开了与潘孝聪家同村及邻村人的调查。警方也想到了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的可能,然而,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很快又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在案件排查过程中,有群众反映并证实:今年农历七月中旬被潘逐出家门的“妻子”吴代会在“消失”一个多月后,曾于10月1日晨出现在潘家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