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为结婚竟害亲哥,1988年德惠县“4·10”松花江边腐尸案(1 / 2)

1988年4月1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县朝阳乡双和村张家湾屯东三华里的松花江边发现一具腐败男尸。

经尸体检验发现,死者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农村青年,枕部及左前额部有多处钝器伤,被害时间大约3个月左右。

死者是谁?凶手又是谁?出于何种原因把他杀害?一团团疑云笼罩在侦查员的心头。

当天晚5时10分,双和村六社社员刘凤芹向侦查员报称,她的弟弟刘凤春1987年12月失踪,至今下落不明,从死者衣着看很像她弟弟。

侦查员立即带领刘凤芹前去辨认,证实被害人正是刘凤春。

现场没有找到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死者被害前又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到哪里寻找杀人凶手呢?侦查员开始全面调查走访。

情况很快汇拢上来:刘凤春最后一次到其大姐家是1987年12月中旬。刘凤春的邻居刘林证实,12月15日想借刘凤春家屋用,也不曾找到他。从那以后,再没有见到刘凤春。由此可以断定,刘凤春是12月中旬以后失踪的。

调查中还发现,1985年10月,刘凤春曾将本村女社员侯小琴领到外地非法同居了3个多月。为此,侯小琴与丈夫离婚。1987年11月底,刘凤春将本村青年张某打得头破血流,张扬言要报复他,此后不久,刘凤春即失踪。1987年12月初,刘凤春偷了社员陆某的砖被陆发现,二人为此发生口角,后被大家劝开。

侦查员根据这些线索对重点嫌疑人逐个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走访。结果,这些人一个一个被否掉了。

到底刘凤春因为什么被杀呢?

为了解开刘凤春被杀之谜,专案组加紧了调查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刘凤春被害时间大致是1987年12月19日至25日之间。基于这一推断,县局决定兵分三路进一步调查刘凤春这一段的接触关系。一路立足于发案地周围的村屯,其它两路分头查访被害人可能接触人员及其亲属。

据刘凤春一哥亲属提供:刘凤春1987年春季在九台县三台乡找了个姓高的对象。高在同刘相处之前曾与其姐夫陈延斌私奔两个多月,后被家人找回。

难道陈因嫉妒而杀人?经了解,自高、刘订婚后,刘凤春再未到过高家,和刘凤春没有见过面,没有冲突,基本排除陈因嫉妒而杀刘的可能性。

这一条线索中断了。

很快,又上来一条线索:曾被刘凤春领跑过的侯小琴离婚再嫁到其塔木姓李的一家后,刘又找过侯,被李家人发现了……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侦查员火速赶到其塔木进行调查。据侯小琴提供:去年初,刘凤春确实来找过她,因此事爱人还同她吵了一架,事后刘凤春再没去找过她。

经查,自1986年末,侯小琴嫁到其塔木的李家后,生活很愉快,李家人及侯小琴均不具备作案条件。

又一条线索被否掉了。

一天一夜,侦查员马不停蹄往返于九台、榆树、舒兰等地,行程数百里,逐个访问被害人可能接触的人。然而,侦查工作毫无进展。

就在侦查工作陷于僵局的时候,县局领导和市局刑警大队领导同志亲自到朝阳乡指挥侦破工作,强调在搞好重点复查的基础上,注意发现“网外”的对象,找准矛盾点。即凡是1987年12月左右接触过刘凤春的人都要逐个找到,核实他们的接触情况。

据一群众反映,刘凤春失踪前后,他在舒兰县法特乡修表的弟弟刘凤学回家住过。然而,当侦查员找到刘凤学核实此情况时,刘凤学却矢口否认……

刑警队指导员周德林率两名侦查员赶到舒兰县法特乡找其亲属调查得知,刘凤学1987年12月中旬确实去他哥刘凤春处,不几天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