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以暴制暴”!1984年南昌市前进路“6·12”特大杀人案(1 / 5)

南昌市郊外的刑场。寂寥苍凉。茫茫东方,一抹晨曦,似血一样鲜红。没有一棵树,只有无边的乱草,缀着凉森森的露珠,一直铺向地狱的门坎。风,早已屏住了呼吸。蜿蜒曲折的小溪,无声地用破碎的雾霭遮着脸儿,仿佛不忍心看到这幕悲剧。

默默行驶的警车,黛色的,远远看去,衬着蛋青色的天幕,像一幅剪影。

警车悄然停住了。从车上跳下几个公安刑警。最后下车的是一个反绑着双手的年轻罪犯,但没有剃光头,也没有穿狱中色彩单调的囚服。雪白的衬衣,掖在深蓝色的长裤里,留着时髦的略有些卷曲的长发,高挑个儿,身材匀称,带着几分潇洒。他默默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平静、自然,那一张还带着稚气的圆脸,苍白、清秀,没有恐惧,也看不出一丝惊惶的神色。

“还有什么话要交代么?”一个法警戴着洁白的手套,轻声地问。

“没有了。谢谢。”罪犯凄然一笑,泰然自若地问答。

“那你自己往前走去吧!”法警吩咐着,侧转过身子,举起了乌亮的手枪。

年轻的罪犯抬起头,深情地凝望着高远的晨空。一缕云彩,染上了曙光,像飘动的彩绸,轻盈地静静地横亘长天。远处的闹市,城廓如烟,缥缥缈缈。他略微踌躇了一会,便迈开了脚步。

“砰——”瞬间一声凄厉的枪响,罪犯猝然倒地。栖息在草丛中的一群小鸟,失声惊叫着,直插云天。大地惊醒了。

法医小心翼翼地扒开罪犯的眼睛,细细地察看耳膜,借着绚丽的一线阳光,一丝不苟地在执刑情况报告书上写着:“瞳孔放大,耳膜出血,脉搏停止,一枪毙命。”

最后,签上自己的名字。

12分钟后,刑场上印迹全无。一个被悄悄处决的人,永远地从世界上消失了。

这是一个罕见的恶性案件。发生在南昌市前进路的一个大院里。

这个院子是典型的旧式巷子。鹅卵石铺成的小径,终年潮润润的。夹墙高耸,一色是青砌成的风火墙。风雨剥蚀,长着斑斑驳驳的暗绿色的苔藓。乌瓦,斜开的院门,门外,有三五级不等的石阶。居住这里的市民,职业比较复杂。多数是在服务、手工业、建筑等行业工作的。古风犹在,邻里之间,洋溢着传统的美得和浓郁的情趣,不像那些派头十足的大机关家属区,咫尺之间,老死不相往来。

1984年的盛夏,气温高达摄氏40度,热气蒸人。家家便把竹床、竹躺椅摆出来,泡上一壶茶。人们一边摇着大蒲扇,一边摆着龙门阵,从街头到巷尾,熙熙攘攘,仿佛是个大家庭。

不久以前,新搬来了一家,住在巷子正中,这家主人姓陶,年近60,依然是膀阔腰圆,粗粗壮壮,看去只有50上下。两个儿子,有30开外,长得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三个铁塔式的男子汉,都是砖瓦厂的出窑工。或许是烟熏火燎缘故吧,一个个养成了火爆子脾气,他们和巷子里的居民都合不来,他们看不起谁,谁也不愿意惹他们。只有老大的媳妇,叫美兰,却是个贤淑的人,但胆小怕事,有时偷偷和邻里走动走动,只要被她那整天阴沉着脸的婆婆看到,便要莫名其妙地被训一顿,一天到晚,惶惶然,仿佛是受惊的可怜的小鹿。

陶家的孤傲,若不与人们搭界,倒没什么,人常说井水不犯河水,大家还可以和平相处的。不知是看到巷子里的人软弱可欺,还是另有什么原因,渐渐地,变得相当霸道起来。

小巷里只有三个公用的自来水龙头,这三位好汉下班回来,浑身烟尘,一人便占一个,即使有人在那里洗米洗菜,他们也旁若无人,把头伸到水龙头下面,哗哗地冲个痛快,溅得人满脸满身是水渍,竟毫不在意。夏日傍晚,陶家五张个床,长龙似地排在巷子正中,便占尽了小巷中通风最好的黄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