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媒人”为何成屠夫?2003年万荣县“5·27”无名男尸案(1 / 3)

2003年5月27日中午1时许,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万荣县裴庄乡远停村与河津阮家湾相邻的路沟内发现一具被杀的尸体和一辆三轮车。

这一重大案件上报到市公安局后,市公安局局长崔长胜立即作出重要批示:一定要坚持“两手硬”,必须全力以赴,快速侦破。

县公安局局长侯玉杰、政委张新潮立即带领分管刑侦工作的副政委畅仲正、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国栋等侦查人员,火速赶到案发地点,对此案迅速展开侦查。

指挥部就地设在阮家湾的农家小院里,随着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种情况相继汇集而来:

死者名叫占赵军,男,41岁,系裴庄乡西效和村村民,平时家中养着几头公猪,以猪配种和贩猪为生;

据现场勘查,死者头部有6处锐器伤,颈部动脉血管及气管已被割断,腰间手机不知去向,身上 1000余元现金完好无缺,距案发地点100米以外有一辆摩托车留下的痕迹,系仇杀无疑;

案发当天上午11时,同村村民张某某听死者说有人打过电话,让其去西梁果园给猪配种;

案发当天中午12时,阮家湾两名少年在沟边采摘桑葚时,见到两个人在沟里坡上用明晃晃的东西在打一个人,后将三轮车推入沟里,骑着摩托车逃离;

死者的手机显示,案发当天上午11时,打进电话的手机机主是同村村民闫志善,而闫志善因介绍婚姻骗死者两千元,二人矛盾较为突出,疑点集中到闫志善的身上。

在传讯闫志善的弟弟和弟媳时,夫妻二人经过侦查人员耐心的思想教育后,几乎同时供出闫志善骑着红色125嘉陵摩托车到过自己的住所,并告诉他们其伙同张智德将占赵军杀死推入沟中。

闫志善,男,43岁,系裴庄乡西效和村人,平日以杀猪为生;

张智德,男,39岁,系裴庄乡远停村人,曾招亲至本乡五星庄村,几年前离婚后一直在河津打工,居无定所。

案情已经基本明了,抓捕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便成了破案的关键。

5月27日深夜,指挥部因案情需要转移到了通化镇,根据闫志善以屠宰为生的职业特点和活动规律,侯玉杰局长、张新潮政委亲自坐镇指挥,将刑警重案中队、三中队、裴庄派出所警力调集起来,在万荣通化镇、河津樊村镇及康留市场等地对多名与闫志善有业务交往的客户进行调查,对闫展开拉网式搜捕。

搜捕工作艰难地进行着,线索来源也越来越少。市公安局局长崔长胜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指派市公安局技侦科民警王清赶赴万荣参加搜捕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侦查手段,准确划定了犯罪嫌疑人所在的范围。

5月29日,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国栋带领副大队长张玉伟、侦查员韩冬彪与市局技侦科民警王清赶到韩城大池埝乡昝村镇,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对旅馆业进行了清查,并发现案犯与昝村镇薛村的薛义祥来往密切,闫志善极有可能隐藏在薛的住处。

为了工作上的方便,侦查员们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于5月29日晚8时乘坐一辆挂地方牌照的工具车下往河滩,顺着仅有的一条路来到薛的养鱼场。一进入房中,屋内一辆红色125嘉陵摩托车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薛义祥不得不说出闫志善来到这里,而且刚外出不久。张国栋等人立即将车开至偏僻处,在鱼塘四周设下埋伏,大家忍受蚊叮虫咬,急切盼望着目标的出现。

晚上11时许,闫志善从外面返回将要进入鱼塘边的房子时,民警迅速冲上前去,闫志善还来不及反抗,就被撂翻在地,戴上了手铐。

经突审,闫交代出同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