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罪恶的哑巴!1993年庄河市塔岭镇“9·3”苞米地双尸案(1 / 3)

1993年9月1日夜,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下了一场大雨。9月2日,碧空如洗,初秋的田野绿中透着金黄,与远处的大海相映生辉。中午12时左右,塔岭镇小寺村七岁的潘某和六岁的唐某结伴而行,兴高采烈地到村幼儿班上学。这是两个聪明而漂亮的小女孩儿,她俩蝴蝶般飞舞在山野的小路上,从家走到学校大门大约要走三里的路程。唐某手里拿着一穗苞米,边走边像小羊那样歪着小脑袋啃着,路边的青纱帐和满布树丛的沟沟壑壑两个孩子一点也不介意。

一般来说,下午4时左右两个孩子应该放学回家,大约等了一个小时还没回来,家长便到学校去找。老师也感到惊讶,说:“中午放学回家,两个孩子再没有返校。”

家长们忧心忡忡地开始寻找,找遍了孩子经常玩耍的地方和亲戚家,仍没见到踪影。天很快黑了,两个女孩儿失踪的消息惊动了村子里的乡亲,许许多多的人走出家门帮助寻找。人们踩着泥泞的大地,呼喊着,寻觅着,孩子的家长流着泪呼唤着孩子的名字。

第二天上午,寻找子女孩儿的队伍又扩大了许多人,在绝望的情况下孩子的家长到派出所报了警。8时左右,在小寺村北面距路边仅六米远的苞米地里找到了两个小女孩的尸体。尸体半裸,头西脚东,呈仰卧状浸在水中,惨不忍睹。

这是大连市多年来罕见的强奸杀害幼女的惨案。一时间惨案震惊了小寺村和周围乡村,数千名义愤填膺的群众黑压压涌向现场。人们面色愤慨、惊惧、忧郁,所有的目光像钉子一样盯着现场的中心,和天上的太阳一起火辣辣地炙烤着参战的干警。

现场勘查异常艰难,昨夜又下了一阵大雨,将罪犯的踪迹冲刷得荡然无存。尽管如此,勘查人员仍在现场的泥泞中一寸一寸地寻找蛛丝马迹。经过十几个小时的努力,勘查员王成凯终于在泥泞和苞米的败叶中找到了一根不足三厘米长的毛发,为以后的侦破工作起了巨大的作用。

案情分析会在现场举行。经过分析论证,认为:

1、作案分子心狠手辣,作案现场离路很近,违反正常犯罪心理,罪犯可能是酒后或智力不全者。

2、有群众反映,发案的中午现场附近曾停有一辆“28”型自行车,车前的铁丝篮内放着一个黑色提包,如这辆自行车是罪犯的,那么说明:罪犯属路遇作案,不是蓄意守候;罪犯可能住在附近,而不是流窜犯。

3、罪犯将小女孩儿强奸后杀死,可能是熟人,目的是杀人灭口。

4、现场留有犯罪分子模糊的板鞋或拖鞋痕迹,犯罪分子可能是街头常见的那种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并有前科劣迹。

鉴于此,指挥部决定打破警种界限,调集大批警力作战。工作的重点是小寺村周围的11个屯,距离现场最近的潘家沟、姜崴子、侯屯是重点中的重点。每两名干警负责一个屯,挨门逐户进行走访调查,发动群众揭发检举。特别是注意有作案时间的、有流氓劣迹的;在9月2日中午路经发案地附近的、在发案前后有情绪反常的等等。

指挥部一声令下,60多名干警立即兵分数路深入到群众中去。至此,侦破”9.02“特大强奸杀人案拉开了战斗的序幕。

各种座谈会在连续不断地进行,深入到各村屯的干警马不停蹄,争分夺秒地敲开一扇扇群众家的门。人心惶惶,许多家长一天三次护送孩子上学,在护送时有的家长甚至拿着棍棒等自卫工具,一些年轻女子在山路上遇见陌生男子便顿时紧张起来。群众对破案非常关心,许多人或明或暗地找到公安人员反映情况,提供线索,盼着早日破案,严惩凶手。

一切都是快节奏的,紧张中有着一丝不苟的周密。干警和群众组成了一支庞大的充满义愤的大军,在茫茫的人海里搜寻那只十恶不赦的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