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
文霜看着墨辰,开始说起了十多年前的事情。
那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
他在心中慢慢回忆着,时间一下子倒回了十多年前。
鲜衣怒马少年时,人生总是处处带着偶然和欢喜,但同时也伴随着磨难和考验。
墨舞歌是墨氏王族的二王子,上面有个当储君的哥哥,平日里和文丞相家的文霜和文琴最为要好,而且因为年纪相仿,再加上从小一同长大,所以他们彼此之间的感情很是深厚。
只是,墨舞歌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身份卑微的女子,那位姑娘并不是什么高门大族,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老百姓,但是生得却是貌美绝伦,说话做事比那高门大户的女子也不遑多让,是一个懂事,又识大体的女子子。
她就是墨舞歌一生都最为怀念的女子,名叫星晨,李星晨,也是墨辰的母亲,后来的辰妃娘娘。
那时候的文霜,自然也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子,但是他从来都不嫉妒。
还记得墨舞歌第一次与他说李星晨的事情,整个人手舞足蹈的,看起来格外的欢喜。
当时的笑容,文霜一直以来都还记得,那是他看过的最美好的笑容,因为有爱,因为善良,也因为这个世界对一切的包容而美好,欢笑。
只是,在欢笑之余,文霜的心里却总觉得酸酸的,有一种非常特别的感觉。
那天晚上,他找到墨舞歌,直接就和那人说道“舞歌,我竟不曾知道,你喜欢的竟然是李星晨那样的女孩子,可是为什么?你又要置我妹妹于何地?”
那时候,他傻乎乎地以为自己的心酸是因为妹妹痴心错付,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两个相爱之人在一起总是不容易的,而墨舞歌与李星晨,很显然是对于彼此都有意,他不想自己的妹妹搅入那样的浑水之中,不想文琴受到伤害。
但是,他终究还是想错了,世间有痴情之人,也有执着之人,文琴认定的是墨舞歌,所以别一直执着下去,哪怕等不到心爱之人的欢声笑语,甚至连嘘寒问暖都等不到,却依旧毫不后悔。
幸好,真的是幸好。
当时的储君是墨舞歌的哥哥墨舞资,这个人的容貌,比墨舞歌更为出众,但是身体却偏偏极羸弱,只是仗着母亲是正宫皇后,所以才稳坐太子宝座十几年,皇帝虽然有心,却无奈于朝堂上的众多势力,所以从来不敢贸然废除太子,哪怕这个太子身体虚弱,不堪大用,他也不敢和群臣作对。
文霜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墨舞资的时候,是在他七岁那年,那时的墨舞资也才九岁,但是从小就长得和瓷娃娃一样,唇红齿白,明眸善睐。
只可惜当时他不知道,墨舞资在那个时候,身体就已经虚弱不堪,因为他记得,墨舞资虽然身为男子,可是那皮肤却白的病态,嘴唇也经常发紫,却不知是什么原因。
那一天,小小的墨舞资,是整个王族最尊贵的太子殿下,但是却突然间迷路了。
小孩子总是最容易迷糊的,墨舞资也不例外,他看到了文霜,这个年纪看起来比自己小,但是却很有力的孩子。
于是,墨舞资终究还是向比他小的文霜求助了。
“小弟弟,你能够帮我一个忙吗?我想回到太子的寝宫,可是,可是我迷路了。”
那时的文霜,是怎么回答的呢?
时间太过久远,他还记得自己当时也不知道太子的寝宫在哪里,于是便拉着那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哥哥去了人多的地方,准备让那些宫女带那人回去。
后来,长大了。
墨舞资的身体依旧羸弱不堪,但是储君风范却已经不虚,很有一种帝国太子的风采。
只可惜文霜终究还是先认识墨舞歌,更何况他们两个人之间,随着对于血脉的追溯,算是远房的表亲,也就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