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会在去年夏天出现。
我在第三份大纲里所做的一切内容,才会被我全部倒出。
包括最后用资本主义的方式解决迪士尼这个资本,也是他们最常用的手段。
所谓的好莱坞民主!所谓的好莱坞创作自由!
那都是被美国国防部、cia和大资本家控制的自由!
而最令我惊喜的是,我在构思大纲时所写的一切竟然全都上演了! 为此,我很高兴。 我真的很高兴。 因为这个时候,不会再有人指着我的鼻子说:“幸亏没去你特码的在胡编乱造!” 更因为马已经服。 或许很多人觉得,我的书在搞死索尼那一刻开始,就变得无聊了。 因为后面全都是资本运作。 但我认为,无聊是对我最大的夸奖。 那象征着不无聊的希望灯塔,已引领河山硕先生奔赴黄泉。 好吧,这就是我最大的想法。 最后,在回答一些大家问的问题。 首先第一个,关于犹太人到底怎么分的问题。 有人留言说,我写的犹太帮里,很多都不是犹太人。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的有意思。 因为他们自己,都不是按照母系来算的。 举三个例子就能说明了—— 懂王不是犹太人,他女儿伊万卡也不是犹太人,所以即便她嫁给了一个犹太人老公,她的孩子也不能算是犹太人,可现实中呢? 她的孩子就算犹太人。 这是不是违背人家母系计算的规定? 然后他们站出来表示,因为伊万卡皈依了犹太教。 从教义上看,她也能算是犹太人。 这…… 扯不扯淡? 同样,我之前写了,古根海姆和罗斯柴尔德联姻。 这两个都是犹太家族,所以他们生出来的孩子那就一定是犹太人。 而按照母系惯例,两个家族结合出来的孩子,到底算哪家人呢? 正常情况下,那是上罗斯柴尔德的族谱。 可现实中,人家上的是古根海姆的族谱。 扯不扯淡? 还有一个,那就是詹姆斯卡梅隆的前妻盖尔赫德。 我之前写过,她的父亲是犹太人,她的母亲不是。 按照计算标准,她就不是犹太人。 可现实中人家就是犹太人啊! 这个是经过詹姆斯卡梅隆和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确认的! 而她和詹姆斯卡梅隆离婚后,与布莱恩帕尔玛结婚时生的孩子,那也是犹太人! 这符不符合母系计算的规则? 不符合! 但他是不是呢? 是啊! 所以在我看来,又或者说现实表现的一切,其实就是哪种算法对我有利,那就算哪种! 老国际警察了! 因此,你们拿着百度百科来和我说我写错了,那我真的没办法。 现实中,甭管是父亲有犹太血统,还是母亲有犹太血统,他们都被归为一类人。 只是这种归类,不直截了当的在百科上挂上,某某某,是犹太人。 重点是,他们自己还在九十年代出了一本书,叫《身份斗争》(书号isbn10:0312128908,美版亚马逊上有),所讲的内容是,以父系方式确定血统的定义方式在以前的确使用过,而母系血统的定义方式则源于罗马法律。至于罗马人当年对犹太人干了什么,为什么导致犹太人现在只能按照母系来定,这个我想只要是学过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