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立!”
“就座!”
“开庭!”
随着法官的到位,庭审开始了。
“姓名。”
“樱小路要一。”
“职业。”
“无业。”
“……”
在一系列流程之后,作为检方的鸟田检察官开始发言
“发现遗体的是被害人的经纪人,由于有采访,经纪人早上八点去接她,结果看到被害人躺在客厅中,已经死亡。”
“接到报警后赶来的警察在家中搜查时,发现在二楼睡觉的被告人,在告知他的妻子死在了客厅之后,他说了一句‘原来不是做梦啊’,由于涉及作案情况,在自愿调查时,供认不讳,随后被逮捕。”
“我方请求第一个发现受害者的证人,正木先生出庭作证。”
法官允许了。
很快,作为证人的死者经纪人正木登场了。
“正木先生,当你看到死者尸体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鸟田检查官问道。
在石原里美准备从检方证人,变为辩方证人的时候,她有向检方解释过,他们弄错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可是检方却不可能像石原里美想的那样,知错就改,而是准备继续推动案件进行下去,想尽办法,给樱小路要一定罪。
因为检方为了樱小路要一的案子,忙碌了几个月,怎么可能就因为石原里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算了,将一切推翻重做?
而且检方也有“偶像包袱”,怎么可能愿意承认,自己差点就制造了一起冤假错案?
这让民众如何看待他们?
然后,就是检方的傲慢了,你说我错了,我就错了,你算老几?
检察官令人讨厌,是因为他们做的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那些事必须有人做,就像打篮球,必然有个人要去抢篮板、防守、制造犯规这类脏活,这种脏活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后,自然会特别得罪人,让人当成瘟神。
石原里美理解检察官们的辛苦,但她更不允许检察官任意妄为,践踏真正的正义。
因为检察官的权力太大了,办案独立,完全不受干扰,可以指挥司法警察职员侦查案件,有很大的起诉裁量权,也叫起诉便宜主义。
如果检察官随意污蔑一个人是杀人凶手,为了自身的颜面,哪怕明知是错,也不改变,这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在观众席上,石原里美看着证人正木面色忐忑的说道“我在想,要一先生,终于忍不住下手了。”
“听说他们夫妻过着相当奢侈的生活,是因为雫女士的收入高吗?”鸟田检查官继续发问。
“不是,是因为要一先生继承了他父母的遗产。”正木道。
“被告人经常因为没有工作被骂,但财产却是他的?”鸟田检查官。
“是的,即便是这样,雫夫人也没有半点感激之情,反而看不起要一先生。”正木道。
“……”
在一系列问题之后,鸟田检察官问完了问题,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坐在被告席上的律师古美门研介却是不屑一笑,站了起来,问道“正木先生,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问你,我听说雫女士在名气大了之后,有过更换经济公司、经纪人的心思,因为你是由樱小路要一先生的父亲樱小路会社的合作经纪公司为雫女士安排的经纪人,对不对?”
“这个……我也不知道雫夫人会有这样的心思。”正木迟疑着说道。
“下一个问题,由于你和雫女士的工作安排,所以你拥有进出小樱小路要一先生他们小区的住户卡,可以自由进出樱小路先生他们的家门对不对?”
“那个……是。”
“那么我想问,你是否有机会杀了雫女士之后,独自回到家的作案时机呢?”